范立達觀點:記者與殺人犯的協奏曲

記者採訪示意圖。(圖:取自pexels)

大概20年前,我還在跑新聞的年代,每年寒、暑假,報社總會分配幾位大學三、四年級的傳播科系學生給我,要我帶著他們到線上實習。我也都會在帶他們跑線的第1天,告訴他們,新聞記者是一個最有趣的工作,因為,「你幾時見過兩天的報紙長得一模一樣的?」、「別人的工作都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只有記者可以每天面對不同的人與事。」

我說的是真心話。記者真是一個太有趣的職業了。我回憶起還在跑線的那段時間,每天早上起床時,心情都是充滿期待。我總覺得,我每一天都在面對完全未知的24小時,這世上有太多太有意思的事情等著我去探索、挖掘、報導。我筆下的每一篇稿子,內容都不一樣,我的生活完全不枯燥。

但記者當久了之後,還是會有失落感。失落的原因,倒不是職業倦怠,而是會自問,我每天寫了這麼多篇稿子,登在報上,會有多少人看過?新聞的新鮮度常常稍縱即逝,與其說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歷史,還不如說今天的新聞是明天的垃圾。過期的報紙只能拿來墊便當,過期的新聞只能遺忘在風中,還有誰會記得?

媒體記者採訪工作現場。(盧逸峰攝)
媒體記者採訪工作現場。(盧逸峰攝)

於是,在跑線跑了一段時間之後,總會想為自己留下點什麼。報紙的生命週期太短促,過期的報紙簡直一文不值,但書籍不然,一本書如果出版,有時可以留芳百世。我案頭上還擺著水滸、封神、三國,那可都是從數百年前流傳至今的名著。古人也說,立功、立德、立言,我不才,沒有立功、立德的本事,但每天在搖筆桿的我,若要著書立作,想想似乎沒那麼困難。但,我能寫些什麼?當記者的人,最會的事就是採訪人生,如果要寫書,最容易切入的角度也就是找一個值得書寫的人,說服他接受我的深度採訪,之後再為他立傳。

於是,《情治檔案:一個老調查員的自述》、《現聲說法:一位資深法官的回憶錄》、《調查員揭密:情治生涯四十年,揭開調查局神祕的歷史與過往》,3本為人作嫁的傳記於焉誕生。

但真正提筆寫書後,才深切感覺寫書和寫新聞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寫篇新聞,短則兩、三百字,再長也不過數千字,但要寫一本略具規模的書,不到十萬字是沒臉出版的。習慣寫短文的人,突然要寫長文,那不只是心態上的調整,更是毅力的考驗。

再者,跑新聞時因為受限於每天的截稿壓力,採訪工作往往只能是浮光掠影,無法深入一探究竟。但寫書就不同了,一本書,從落筆的第1個字,到脫稿交卷,有時可以長達數年,時間既然能拉這麼長,就有更多的時間與想要書寫的對象好好糾纏,那種挖掘與閃躲之間的交鋒,就像在跳探戈,你進我退、你退我進,有時耗盡心力,仍然無法從採訪對象口中挖出想要的內幕,那種挫敗與無力之感,非親身經歷,實無法體會。

所以,當我看完我的同行胡慕情所寫的《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她如何謀弒母親、婆婆與丈夫》後,之所以會如此驚嘆,或許正因為我自覺應該能比一般讀者更明白她完成這本書所經歷的痛苦與煎熬。 (相關報導: 風評:掮客國會喬事,誰能爭到閣揆? 更多文章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書封,胡慕情著。(圖:作者提供)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書封,胡慕情著。(圖:作者提供)

胡慕情筆下的傳主是死刑犯林于如,她的犯案經歷在維基百科上寫得清清楚楚。案發時間是2009年,時年27歲的林于如被控在南投縣埔里鎮先後殺害自己的母親、婆婆和丈夫,一審被南投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後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她被控殺害母親、婆婆的犯行維持無期徒刑,殺夫則改判死刑,最後亦以此一刑度於2013年6月定讞,此後她一直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執行。而因為林于如涉案的情節過於驚人,媒體還把她稱為「南投黑寡婦」、「埔里黑寡婦」,或稱她為「南投驚世媳婦」或「埔里驚世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