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位於屏科的工廠去年9月22日發生嚴重火警,造成10人死亡、112人受傷的慘劇,屏東地方檢察署經過4個多月的偵查,於1月25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皓、總經理呂英誠等6人,並預計於明(30日)召開案件偵結說明會。
屏東縣政府當時在案發後公布明揚科技公司的3大嚴重違規,包括現場存放的3000公斤公共危險物品,嚴重超過法律規定的100公斤管制數量;未能第一時間明確告知化學物品資訊給趕到現場救災的消防人員;以及在救災過程中未指派工廠管理權人到場協助,依《消防法》重罰明揚公司240萬元。 (相關報導: 快訊》屏東縣消防局長許美雪「正式請辭」!明揚惡火殉職消防員今公祭…周春米點頭了 | 更多文章 )
案發後屏東地檢署著手偵辦,認定揚科技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等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諭令劉安晧600萬交保、呂英誠500萬交保,鄭男則以4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