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不實言論已對議長蔣根煌名譽構成嚴重之斲傷,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若不立即向本人提出道歉並對外澄清更正,將依法提出告訴!
新北議長蔣根煌1月3日發出聲明表示,有關李正皓先生於2024年1月3日於其個人臉書中發布侯友宜與新莊地頭蛇建商「竣業建築」合作開發土地,更指該建商為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之金主,直通蔣議長,為超完美炒地組合云云,所稱顯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蔣根煌說,按查無論侯友宜妻所有之復興段254地號土地,或竣業建築所有之復興段249–1地號土地均屬其個人或公司合法取得之資產,與蔣議長無任何關係。但李君無視事實上該地號現狀根本無任何開發之事實,即自行看圖說故事,杜撰兩者合作開發土地之假象,甚至以竣業建築曾對蔣議長有政治獻金乃其金主,更指蔣議長為其靠山,關係非淺,無視收受政治獻金並不代表兩者間即有任何利益交換,甚至不顧蔣議長在該處根本無任何土地,而仍暗指影射蔣議長配合炒地,顯已對蔣議長名譽構成嚴重之斲傷,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若不立即向本人提出道歉並對外澄清更正,將依法提出告訴!
議長蔣根煌: 等十天選舉就過去了,他的目的就達到了!全台灣的民眾都知道他們只會抹黑和抺紅而已,整天講白賊話!
議長蔣根煌與陳勇成律師於今(4)日特赴臺北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李正皓加重譭謗罪,陳勇成律師表示,此事件,議長蔣根煌無端被捲入強冠上帽子指他固定收受某建商金錢捐獻,使該建商可直通新北市議會,成為建商最硬的後盾,把議長塑造成與黑金政治掛鉤,造成議長個人名譽受損,還有離總統大選不到十天,在此時丟出此議題,不但不實甚至可能影響到選情,今天要出來悍衛自己的清白一定提告到底。 (相關報導: 寶來十三坑溫泉旅遊團「超過30人上吐下瀉」!遊客提這1事質疑「上游水源」被汙染了 | 更多文章 )
議長蔣根煌怒批,李正皓亂亂講話,這土地很小的巷子,也沒有二三米,誰會炒幾十坪的土地?有必要嗎?要炒也要炒百坪千坪的土地!相信民眾都是明白人,他弄這個你告他,等十天選舉就過去了,他的目的就達到了!全台灣的民眾都知道他們只會抹黑和抺紅而已,整天講白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