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疑「高舉衝鋒槍」站馬路射擊!大批警員趕到釐清真相:用水彈槍趕鸚鵡回家

中壢區新中北路和華美一路口處的幸福市場附近,有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站在馬路中央持槍射擊。(圖/警方提供)

桃園市中壢區今(6)日上午清晨時分,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疑似高舉「衝鋒槍」對空射擊,警方獲報後出動大批警員趕抵現場,未料事後一查發現,男子所持並非衝鋒槍,而他對空中射擊是為了幫友人驅趕鸚鵡回家。

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於今日上午6時許接獲報案,報案民眾指出,中壢區新中北路和華美一路口處的幸福市場附近,有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站在馬路中央持槍射擊,警方聽聞後與文化派出所警力聯合出動,另配備防彈裝備,後續於1小時內火速將男子帶回派出所。

不過,警方檢視男子的槍械時,發現並非衝鋒槍,而是不具殺傷力的「水彈槍」,男子向警方表示,他會在該處對空中射擊,是因為朋友飼養的鸚鵡跑了、不回家,他便依據鸚鵡身上的GPS定位器,沿街用水彈槍射擊電線桿上的鳥兒,若友人的鸚鵡正巧停在電線桿上,盼能嚇到鸚鵡,讓牠盡快回到友人家中。 (相關報導: 2槍射中左膝、右腳掌!男子「開車147公里」台中→新北就醫 忍痛原因曝 更多文章

但警方表示,即便是不具殺傷力的玩具槍,攜帶在身上並且外出也可能有危害安全之虞,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拘留最多三日,或處以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