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南一名王姓男子控訴,他開車北上至台北市南港區一家米其林餐廳用餐,然而因車位難尋遲到了,未料高達7600元的訂金竟因此被店家沒收。對此,台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指出,餐廳業者恐已違反消保法的誠信原則及平等互惠原則,建議民眾提出申訴或訴訟。
王男是於上月下旬開車帶妻子北上遊玩,且事前已預訂南港一家米其林餐廳的座位,未料因南港區車位難尋,王男找車位時,也曾致電店家想告知會晚一些,但沒獲得回應,後續他於12時20分抵達店家,比寬限時間15分鐘再晚了5分鐘趕到,店家不僅取消他的訂位,也沒收7600元的訂金。

業者官網則指出:「若於5日內(用餐日前1日起算)或當日臨時取消、當天未抵達用餐者,或當日因遲到未全員到齊者,餐廳有權取消其訂位,並收取費用每人3800元。」對此,台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指出,依據民法規定,民眾遲到不等於餐廳就可以免除給付義務或直接沒收餐費。餐廳的規定中,消費者一旦遲到就要被沒收訂金,相關內容恐怕已經違反消保法誠信原則和平等互惠原則,訂位辦法若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然有失公平,建議消費者得以主張條款無效,同時提出申訴或訴訟。

事件曝光後,許多網友發現餐廳的Google評論頁面先前就累積不少一星評論,有的人批評業者店家態度極差,「人到了沒有出餐還收14400元」;也有人指出,因為訂位者確診了,只能找朋友代替,結果被拒絕還被沒收訂金;還有人在PPT發文提到,餐廳內有一道料理是烤蘆筍佐起司加半熟蛋,要價780元,直呼價格太貴了。 (相關報導: 一家五口吃到飽點600盤肉!店家以為大胃王,調監視器後超難過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