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台灣婚姻平權 新加坡導演陳立婷:有機會的話,我會來這裡結婚!

2017年台灣同志大遊行,現場民眾一同舉著彩虹旗。(顏麟宇攝)

新加坡導演陳立婷上周末受台北藝術節之邀,來台演出自編自導的劇場作品《不男不女》。做為一個性別認同為「Butch」(新加坡對「T」的稱呼)的女生,陳立婷接受《風傳媒》專訪時指出,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需等整個社會都有共識後才推行,這是必須受保障的「弱勢與少數族群權益」,她更表示:「有機會的話,我會想來台灣結婚。」

《不男不女》12日在台北中山堂演出後,演後座談來了驚喜嘉賓:一對台灣女同志伴侶到現場分享生育孩子的經驗。她們指出,同性伴侶在台獲得的法律保障很薄弱,兩人共同養育孩子,卻只能辦理委託監護,且效力只能到孩子滿20歲。

「同性戀不必需要成為多數才被保障權益」

比較台灣與新加坡兩地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者、跨性別者(LGBT)的看法,陳立婷說,新加坡仍保留英國殖民時期的法律《刑法》第377A條,視男性之間的性行為違法,雖然近10年出現LGBT驕傲活動「粉紅點」(Pink Dot)集會遊行,也有家長為了出櫃的孩子挺身而出,但是要像台灣一樣討論婚姻平權議題,可能還要一段時間。

在2018年台北藝術節演出的新加坡戲劇作品《不男不女》導演陳立婷(Liting Tan)。(蔡娪嫣攝)
在2018年台北藝術節演出的新加坡戲劇作品《不男不女》導演陳立婷(Liting Tan)。(蔡娪嫣攝)

陳立婷說,促進LGBT權益可從兩方面進行,首先國家要保護他們,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需等整個社會都有共識後才推行,這是必須受保障的「弱勢與少數族群權益」,「同性戀不必需要成為多數才被保障權益」。第二應從教育與日常接觸著手,讓大眾消除對LGBT的誤解,「讓所有人知道,我們不是什麼可怕的東西」。

陳立婷說,她相信新加坡下一代年輕人將是推動LGBT權益改善的重要關鍵,這些國家未來的棟樑看待性別認同更為開放,也努力找空間在網路上表達自己,「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就能看見改變」。

談台灣婚姻平權:反同、挺同之間應相互了解

問及對台灣日前發動反同連署公投的看法,陳立婷說:「之前來的時候,覺得台灣很開放,也很尊重每個人的聲音,所以我認為現在的討論是很重要的,希望能促進所謂反同、挺同之間相互了解。」她還指出:「我還是希望能夠同性婚姻合法化,我的意思是說,有機會的話,我會想過來台灣結婚。」

新加坡粉紅點(Pink Dot)1日登場,民眾身著粉紅色造型服飾參與,聲援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團體的戀愛自由。(AP)
2017年的新加坡粉紅點(Pink Dot)活動,民眾身著粉紅色造型服飾參與,聲援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團體的戀愛自由。(AP)

雖然台灣很可能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社會風氣也相對開放,但是關於LGBT生育小孩等議題,仍有相當兩極化的輿論。陳立婷說,她這次很幸運能認識台灣本地的女同志伴侶,這對伴侶為了擁有自己的孩子,遠赴英國人工生殖,「P」的卵子接受人工授精,並由「T」懷孕生子。然而當「T」抱著寶寶出門時,卻遭旁人質疑「這小孩哪來的?」讓這位女性很難過。

台灣女同現身分享生育小孩的經驗

《不男不女》12日演後座談上,一對台灣女同志「Polo」與「美寶」現身分享自身經驗,她們認識4年多,育有一個7個月大的可愛孩子「神寶」,兩人分享生孩子的初衷、心路歷程、法律困境等。81年次的Polo原本是運動選手,喜愛小孩,也幫忙帶表姐的孩子,認同偏「T」。Polo說看見朋友生了孩子後,「我也希望有一個自己的孩子」。 (相關報導: 同性藝文劇場在家鄉被列18禁,新加坡導演陳立婷:台灣是LGBT天堂,能自信表達我是「T」 更多文章

示意圖。美寶與Polo共同養育小孩「神寶」,但現有制度的法律保障仍舊不足(取自Pixabay)
示意圖。美寶與Polo共同養育小孩「神寶」,但現有制度的法律保障仍舊不足(取自Pixabay)

Polo的另一半「美寶」原本不是特別喜歡孩子,不覺得小孩可愛,也不知道如何照顧小孩,「生養小孩」不存在於她原本的人生計畫裡。75年次的美寶說,她在眷村長大,由外婆與奶奶帶大,但她們當保母賺取收入,所以她感覺自己被忽略,因此不是特別喜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