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為傳遞居住正義的目標及理念,今(22)日舉辦「新北市社會住宅城市論壇」邀請產官學進行專題演講,現場超過百位民眾參與,並同時開放線上直播交流。社宅論壇內容包含社宅土地取得、租屋市場改善及多元社福建構,透過不同領域的討論,提供在社宅推動上更多的發想。另外城鄉局更一次推出「租金分級」、「長者安心居」及「育兒輕鬆住」等三項優化機制,展現新北市為市民居住權益挺力到底的決心。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提出四點建議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提出四點建議,1.配合新北市下階段都市發展,應積極結合土地開發機制,引導民間興辦社宅。2.政策面,關乎市府對興辦社宅的認識與決心須積極統合城鄉、地政、財政等部門合作推動。3.應將取得社宅做體整體開發必要條件,但絶非充分條件。4.都市開發取得社宅連動房產景氣,因此在現有社宅量仍嚴重不足下,仍應以政府興辦為主,都市土地開發取得為輔。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孫振義: 建議應把社會局納入,將整個盤整的量系統的量結合在一起,社會局就是靈魂!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孫振義表示,現今社宅政策缺少靈魂! 社宅如同龍山寺,承載所有人的一輩子,不管是新建取得、中間的營運管理包括控制、加權量能收費或針對青創等大家很努力在做,但貸款營運後入不敷出,所以修繕和再蓋,拆除後興建這段都還沒談,今天要談的是可行性、方法,如何讓它實現,多少量才是對的,以及蓋在那?以及那種類別? 以德國為例,針對單親、老人、婦女都有不同的規劃。他也建議應把社會局納入,將整個盤整的量系統的量結合在一起,社會局就是靈魂!現在社宅就有列入特殊、青創及弱勢戶。
都市計劃很多縣市都在做,更新無論是公辦土地、或私辦也好,含都更三箭,容積列入,而不是選項讓它去選。土地開發市地重劃徵收若成為國家發展及都市發展必要條件就要將比例放入;而容獎容例、國有或私有地、合建及分合都可放入,今天不只討論如何? 也要討論需求是什麼?在那? 多少量? 樣態? 為何而做?若是社會支持、社會正義及國家發展一部份,那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所算出的那些比例就要各別配置列入。
文化大學徐國城教授: 財務需特別重視
文化大學徐國城教授表示,現今社宅以政府興建為大宗,多元管道只佔3%,以目標及實際興建量來看,近八成屬修建、待開工與規劃中,如此大的落差原因是用地、財務、週邊區域。市地重劃學理上走土地改良,為落實都市計劃,區段徵收是改良式的區段徵收,為達到都市開發的目的。平均地權條例60條表示,市地重劃範圍內地區公設相關成本必需由參與重劃的土地授權人和土地受益人共同負擔,道路、溝渠、綠地、停車場。地區型公設目的是專門供此重劃區地未來居民使用,國小、中、高中學區制,區域性公設在市地重劃機制中可放沒錯但需全體參與重劃之土地授權人同意才可納入,否則就要由政府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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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抵費地標售將社宅放入,以現在來看是價高者得,若開發商標售時有配合社宅興建的概念納入可行,市地重劃標售抵費地就地方政府而這不是為創造財源。是為了COVER公辦都更公辦市地重劃已先墊付的錢,市場行情好時,多出來的錢有50%放入平均地權基金,另50%做為該重劃區未來公設維護,建議財務必須能互相COVER掉。
區段徵收大部份為了重大建設,及產業發展需求或地方政府產業園區規劃,區段徵收完成後有一定比例土地由政府掌握,其餘土地做為公共設施或未來員工所需的住宅區及商業區,地主可選擇不領錢要領地,剩下的部份政府依據財務平衡原則,把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再拿出來標售。
註:抵費地(市地重劃完之後,市府因為負擔了興闢公共設施等工程費用,市府後續可以拿回部分地主的地稱為「抵費地」,可以當作工程費用的折抵)
城鄉局局長黃國峰表示,很多都市發展相對成熟,要再去找大塊閒置的公有土地是有困難的,也許因現況也不需太多的軍事用地,或有部份台糖土地,或者因少子化透過私校退場機制去找一些土地,要經過時間慢慢挖掘,這些是無法使用的土地去轉化。
黃國峰說,整體都市發展,配合都市需要或軌道建設的需要,也陸續做區段徵收的開發,從國土計劃X2之3劃設部份發現各縣市都往這領域琢磨處理,新北市也是如此,用台語講,沒那麼樣好康留到現在還有得吃? 都被清乾淨了,感謝各位專家學者的建言。
此外,針對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以塭子圳為例,優先透過共有土地優先質配來處理,就是劃零為整地權審議的方式,把一些不好使用利用的土地,透過地籍的整理方式來處理,此為管道之一。
至於區段徵收,黃國峰表示,以往中央建議修法,可否納入共同負擔,但一直以來未被接受,但希望在財務允許情況下,做為無償提供的方式來處理,審議重視公益性考量,市府會做最大的努力。回應與會專家學者建議新北市府對興辦社宅認識與決心,須積極整合城鄉、地政、財政、社會等部門合作推動,黃國峰表示,漏掉捷運局,因為各縣市政府面臨最重大支出的成本就是捷運,有人會想成排擠或相輔相成?它們都要透過資源創造及價值提升,再做分配價值,捷運本業是虧損的,如早期高鐵亦同,北捷也是透過聯開方式創造回饋。
新北都市發展願景也都與捷運有關,未來要努力讓財務更有施行的可行性,不管從都市計劃,或土地處份利得分配,將此部份納入討論
新北市之前區段徵收創造些許盈餘,但很多挹注到軌道建設基金,特別是新板站與副都心的開發,透過捷運開發創造就業人潮,是一種緊密城市的概念,
讓大眾多利用綠能工具,再利用某些城鄉發展基金來興建社宅,新北市都市發展願景也都與捷運有關,未來要努力讓財務更有施行的可行性,不管從都市計劃,或土地處份利得分配,將此部份納入討論。
此外,針對秘書長彭揚凱所提:區徵商品住宅直接標售土地,政府取得20%、私地主領回40%、公共設施40%,過去做法政府會將20%全部去標售,是否可以政府將分回的利潤不再標售直接拿地合建分屋? 住宅部份就可將其再出售掉,一樣的將土地成本打平,剰餘不要再賣就是手上的社宅,若有盈餘就進入平均地權基金,又使地主在公共設施中來蓋社福用地,城鄉局不需再增工程預算。
黃國峰則表示,以副都心在土城為例,有些公益設施有申請獎勵,但不見得他們會申請,他們也許會申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市府將提新獎勵措施,某些建商表示房子不是綠建築或智慧建築較難銷售,已經得到市場的認同,市府也在推動低碳標章。
現今在地方建設是創造利多的角色,價值是很大的轉變,也成為政策形成,路很漫長要持續努力,盼透過公私協力合作,讓新北市及台灣的未來更好
黃國峰說,做社宅的公益設施也給予獎勵,其實也變作強制性,私地主領回40%量也不少,若將某些獎勵,將整開區的土管會較單純,在土管附帶此要求,就是捐贈社會住宅公益設施獎勵,雖民間量能有限,但市府還是盡量擴張幅度,愈大愈好,現在剩餘可見地都標註設定地上權,那是否標售合建的概念,能內化也是標售性質的一部份,不透過修法而透過函令解釋方式來處理,此為可突破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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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峰說明,現今很多社宅的興辦已成為多元社福的概福的概念,不要只當成住宅,讓地方來接手,以前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現今在地方建設是創造利多的角色,價值是很大的轉變,也成為政策形成,路很漫長要持續努力,盼透過公私協力合作,讓新北市及台灣的未來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