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在去(106)年對於「罷昌」議題指出,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支持毒品除罪化」,對此,黃國昌憤而控告洪秀柱誹謗,高院昨(21)日維持一審見解,認為這是對公益事項合理善意評論,判洪秀柱無罪,全案確定。
洪秀柱去年4月在嘉義受問時表示,「地方民眾對於黃國昌支持核食進口、支持毒品除罪化,還有配合民進黨諸多違法亂紀的言行,引起民眾的痛恨、不滿,因為他很多地方都在製造社會的對立…。」黃國昌隨後在臉書要求洪秀柱48小時內道歉否則提告,但洪未道歉,黃國昌因此向台北地院怒告洪誹謗。

判決指出,「核食進口」及「毒品除罪化」攸關我國食品安全政策及刑事政策,與公共利益有關,黃國昌雖主張在一定條件下,開放福島等五縣市食品進口,但並非絕對「反對開放福島等五縣市食品」,洪秀柱有相當理由確信黃國昌採取「支持核食進口」立場,不能說洪故意捏造虛偽事實。 (相關報導: 「台灣只是一個地方!」洪秀柱籲國民黨:不可為了選票放棄統一 | 更多文章 )
高院指出,縱使「支持毒品除罪化」與黃國昌想法有出入,仍不能指該言論將對他的社會人格有貶損效果;此外,法官認為洪秀柱用字遣詞稍嫌聳動或誇大,但並非故意捏造虛偽事實,未逾越善意及合理評論範圍應受憲法之保障,因此判洪秀柱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