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擔任召委的賴瑞隆表示,感謝朝野黨團立委的支持,一起努力加速再生能源發展,朝向2050年淨零轉型的目標,這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針對小水力發電定義、訂定熱利用相關補助辦法之事項、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之規範、訂定地熱探勘、興建與營運許可之相關規範等條文進行修正,不僅增強台灣國家經濟的韌性,也推動台灣環境永續發展。 (相關報導: 高雄64年2層樓老透天2.01億天價成交 8年翻漲16倍!房仲揭老屋「鍍金」關鍵 | 更多文章 )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再加上地熱能、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能源發展
賴瑞隆表示,這7年來,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逐步越加成形,今天條例修正過後,離岸風電、太陽光電和地熱能將在法源上持續推進,促進綠能更成熟發展且達成永續目標。疫後風場逐步興建,現也進行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未來再加上地熱能、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等能源發展,將可提供更多國際企業支持認同的綠能,帶動能源多元化以及潔淨台灣的發展。擔任審查召委的賴瑞隆強調,能源政策推動不易且遇上許多挑戰,台灣民生及產業用電也必須穩定供應,感謝朝野政黨在審查協商過程的支持,凝聚共識合作推動綠電的發展,讓台灣增加國家發展韌性,也為下一代創造更安全永續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