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南部823水災,嘉義沿海地區大淹水,當時歸咎於滯洪池興建速度緩慢導致,由於水利署當初規劃的滯洪池興建地點,全數位在台糖土地上,讓台糖在今年4月,又遭到監察院糾正。對此,前台糖董事長黃育徵表示,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台糖土地面積占全國的5%,若將土地賣掉,等於是剝奪下一代的土地使用權,因此,早在水利署前年向台糖提出滯洪池開發計畫,台糖即提出「只租不售」的要求,後來甚至同意免費提供給水利署使用,滯洪池之所以興建延宕,主要係地方政府提出協議價購土地不成導致。
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共核定興建32座滯洪池,但截至2018年底,僅完成8座,完成率僅25%。由於去年823水災,嘉義縣災情慘重,嘉義境內規劃闢建5座滯洪池,僅中埔鄉公館農場滯洪池發包,其餘包括荷苞嶼、溪墘、新庄、貴舍均因台糖提無償提供土地使用過程,要求在滯洪池設置「浮動型太陽能板」,協商過程影響治水時程。另外,台糖與嘉義縣府,針對滯洪池開挖土方處理標售問題,也一度發生爭議,因此,監察院在今年4月正式糾正水利署與台糖。
由於去年823水患,間接造成民進黨政府在雲林與嘉義地區選票流失,民進黨內對於台糖在土地政策配合度上,也有諸多不滿。
台糖規定讓包商望之卻步 蔡易餘建言獲經部採納
在監察院糾正台糖後,嘉義縣立委蔡易餘在今年4月下旬,針對滯洪池興建延宕問題,質詢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指出嘉義朴子、布袋的滯洪池開挖的土方招標案,台糖的招標規定,要求土方必須在多久以內清運完畢,否則將構成工程違約,由於包商擔心,土方無法出售造成違約,導致很多廠商不敢投標,
由於台糖將土方與興建工程畫作一標,導致實際招標困難,當時蔡易餘建議,先把土方先挖出來,「滯洪池周邊土地一樣是台糖的,先把土方就近安置後,讓滯洪池先興建」。對於蔡的建議,曾文生當時表示,「你剛剛建議確實是好的實施方案,我們現在工程先發包,下個月發包就是按照這個方式。」

台糖要求利潤回歸 郭國文不滿:有這麼缺錢嗎
民進黨立委對台糖的不滿,在審計部107年度總決算過程,也有跡可循。儘管台糖同意依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已同意以免租金方式,提供水利署興建滯洪池;不過,針對滯洪池設置「浮動型太陽能板」,以及土方清運議題,台糖始終主張,相關利潤應該回歸給台糖。針對台糖要求,發電收益歸台糖所有,稅捐機關倘未減免地價稅,應由地方政府全額補償台糖,當時立委郭國文就批評,「稅金是小事,台糖有這麼缺錢嗎?明明無償使用,可不可以更積極溝通?」
郭國文當時同時建議,台糖滯洪池興建太陽能發電系統,應該研究「公民電廠」的可行性。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監察院認為台糖以「落實公司治理、實施循環經濟概念」為由,未配合行政院「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滯洪池用地取得,雖同意無償提供土地,但堅持地方政府須配合於滯洪池上興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協調過程長達14個月,共涉及10座滯洪池,占整體滯洪池興建計畫總蓄洪量之49.4%,「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核有違失。」
堅持土地「只租不售」 前台糖董座嘆協商過程無奈
對於台糖董事長任內,因為滯洪池土地取得問題,遭到監察院糾正,黃育徵回顧當時協商過程,也頗為無奈,他說,他3年前出任台糖董事長時,當時就體認到台灣土地資源有限,台糖土地面積占全國的5%,若將土地賣掉,等於是剝奪下一代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台糖一定要堅持土地「只租不售」的原則,但地方政府站在地方財政利益考量,一定會向台糖提出協議價購的主張。

從去年1月起,行政院與經濟部多次召開「水利署滯洪池涉及台糖土地運用方式」等會議,縣市政府即多次提出價購土地的要求,但台糖擔心地方政府取得土地後,可能會將土地變更開發為其他用途使用,才會在協商過程,不斷強調必須導入「循環經濟」理念,最後甚至同意無償租用。 (相關報導: 南台灣水災》嘉義縣府:蔡英文、賴清德最重視嘉縣災情,承諾5大滯洪池會加速 | 更多文章 )
黃育徵表示,水利署在監察院約詢過程,不斷向監委強調,台糖在滯洪池興建過程,並沒有延宕土地取得時程,當初台糖一剛開始就已表明,土地只租不售的原則,但監委並未採信水利署說詞。至於滯洪池開挖的土方標售,土方出售利益也是由地方政府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