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在台中市的邱姓男子確診COVID-19,居家照護期間卻利用深夜駕車途經南投縣前往台中市,在台14線66公里處南投埔里路段自撞,台中市衛生局釐清後,最高可罰200萬元。
確診男居家照護卻外出車禍,恐面臨200萬元罰金
戶籍在台中市的59歲邱姓男子22日凌晨行經省道台14線指標66公里處南投縣埔里鎮路段,疑因天雨路滑自撞,消防隊前往救援,受傷駕駛起初未主動告知是確診者,經詢問才坦承17日確診,須在台中市居家照護。
男子向警消透露,之前出車禍驗出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17日遭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者,須居家照護,因故由台中市和平區隔離地,欲返回住居所拿東西,不料又發生車禍,警方電洽南投縣衛生局第一時間未獲證實,查抄邱男資料後移請相關機關查證。
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表示,邱男自撞路旁燈桿造成腹部受傷送醫,經消防隊告知邱男自述為確診者,處理員警不敢大意,穿著妥善防護裝備到醫院實施酒測,經查無酒駕,初步研判是夜間天雨路滑自撞肇事。
對此,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於線上防疫記者會表示,經查證這名男子17日確診,依規定應於25日凌晨才解除隔離,確診者擅自外出罰則很重,可處有期徒刑2年以下、拘役,罰金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釐清移送資料後將依法裁處,請確診者遵守防疫規定。 (相關報導: 新冠肺炎》兒童確診要隔多久打疫苗?專家曝最佳施打時機:能防二度感染 | 更多文章 )
曾梓展說,居家檢疫或接觸確診者的居家隔離者,擅自外出依法可罰10萬元到100萬元,但若是確診者擅自外出,有傳染他人之虞,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法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