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朱姓士官長,今年7月與陳姓妻子發生爭吵後,竟朝妻子潑強鹼,導致對方的頭、臉及全身嚴重灼傷,事後朱男被依重傷害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21〉日開庭,妻子律師表示已拿到賠償金,願意與朱男和解,不願再追訴。
朱姓士官長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朱男先前開庭時供稱,因妻子篤信妙禪,再加上妻子飼養的2隻貓時常在家中亂便溺,兩人金錢觀念也不同,因此曾多次發生爭吵。
檢方起訴書指出,事發當天朱男因不滿妻子要求離婚,氣得跑到五金行購買一袋氫氧化鈉片,放進水桶溶於水中,待妻子返家,就朝她頭、臉潑灑,造成對方的臉、頭、背部有30%的2度灼傷,視力更只剩0.03,必須等待角膜移植。
庭訊時,法官詢問檢察官,根據醫院回函,陳女的眼部傷勢已逐漸復原,和起訴書當時所載的傷勢不同,檢方是否仍認為必須以重傷害罪論處。對此,公訴檢察官回應,被害女子受傷嚴重,導致視力受損,已達重傷害程度,即使復原良好,朱男也涉及重傷害未遂,而非普通傷害罪。朱男委任律師則主張,被害女子所受傷勢不重,應不構成重傷害罪。 (相關報導: 這款追求者實在太恐怖!搭上飛機放置恐嚇字條,竟然是為了追空服員… | 更多文章 )
庭訊最後,法官訊問朱姓男子審判結果是否會影響軍職,朱男表示,目前已經回部隊工作,要等待此案審判結果,「若被判刑,就無法續任;若是緩刑則是可以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