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加坡靜謐的海濱公園(Esplanade Park)裡,王賢勤 (Russel Heng)指著他曾經被警察抓住的地方--原因只有一個: 他是同性戀。
這裡看起來與任何其他綠樹成蔭的角落一樣。但是,在1980年代,在互聯網和交友軟體Grindr出現之前,在這個視同性戀為罪犯的國家,這地方是個受歡迎的同性戀者聚集點。
身為劇作家和活動家的王賢勤回憶說,此地被稱為 「五棵樹腳」(the Feet of Five Trees),高聳入天的樹熱帶樹提供了掩護和隱秘性。
「當晚我們正在四處走來走去。突然有人發出很大的聲音。是一個便衣警察,正向我們咆哮。」
我們被迫排成一排,警察嚴厲地喝斥我們說:「你們應該為自己感到丟臉。」
「我們當時只是在公園裡散步,但這讓我們在心理上感覺到,也許你做錯了什麼......這基本上就是霸凌,」王賢勤說。
黑暗歷史
事實上,數十年來,新加坡承襲了英國殖民時期的一條有爭議法條377A。該法禁止兩個男人之間的性行為。
當局辯稱,法令反映新加坡公眾對同性戀並不接受的看法。
但上周,議會就廢除了該法律
隨著該國《刑事法典》377A法條的廢除,新加坡也告別了現在鮮有人提及的一段該國的黑暗歷史。
當時,男同性戀者不僅面臨強烈的社會污名,甚至還被當局主動列為整肅目標。當晚,在海濱公園,王先生和其他男子只受到了警告就被釋放了。但是,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因為,幾十年來,新加坡警員時常針對同性戀者夜店,海灘和公園等據點進行所謂的 「反同性戀 」突擊檢查。
這通常包括使用有爭議的「誘捕手段」,即讓冒充同性戀的警察光顧這樣的場所,並迅速逮捕與他們「接觸」的任何人。
被捕者通常會被指控為性交易、猥褻或不雅行為。新加坡的大報紙會刊登這些人被捕的細節,列出他們的姓名、年齡和職業。
多數人被罰款或在監獄服刑幾個月。
但在1993年的一次特殊逮補中,因為其地點被稱為 「堡壘路突襲」(the Fort Road Raid)的執法行動中有數名男子被捕,後被判處接受該國惡名昭彰的嚴厲懲罰:鞭刑(caning)。
後來, 相關指控上訴時被法院推翻。審理案件的法官當時指出,這些男子被逮捕和指控的方式 「令人不安」。
不過,對許多新加坡男同性戀者來說,這些突襲行動都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他們的存在是不被允許的。
雖然在國家嚴格控制的新加坡,反同暴力並不常見,但社區中的許多人害怕向親友和更廣泛的社會公開出櫃。
「你總是不得不偷偷摸摸的,你總是害怕被人盯著看,」現年71歲的王先生告訴BBC。 「那是當時我們作為同性戀者生活的一部分。」
逐漸開放
到了2000年代,警方突擊檢查有所減少。曾經是禁忌話題的同性戀在社會變得越來越公開。
2007年,在一次有里程碑意義的關於377A的議會辯論中,新加坡政府承諾,雖然它將保留該法條但不會執行它。 這是在新加坡人慢慢變得更加接受性少數(LGBTQ)族群時採取的舉措。 (相關報導: 李忠謙專欄:「白紙革命」揭穿了習近平的「國王新衣」,他堅持的「中國模式」也岌岌可危 | 更多文章 )
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雖然該國仍有相當多的人認為同性戀是 「錯誤的」,但對同性戀權利的支持亦在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