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防局30日辦理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特邀請高雄地檢署緝毒組林俊傑主任檢察官擔任講座,講授毒品防制法令、毒品態樣及危害、對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之判斷與通報方式等,另毒防局說明實務稽查事項,並請業者現場分享在場所內如何辦識消費者可能涉及毒品情事及後續處置等,參訓業者代表42人彼此經驗交流,熱絡響應政府反毒行動配合法令執行。
毒防局開辦特定行業毒防訓 業者支持4項法定毒品防制措施
毒防局代理局長鄭介松表示,毒防局除落實「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查察及聯合經發局、觀光局及警察局稽查納管營業場所外,自109年起,全面啟動至非納管的住宿及娛樂場所宣導,鼓勵業者配合執行毒防措施。
在輔導訪查未納管的特定營業場所過程中,業者都非常支持響應執行「場所張貼毒防標示」、「場所人員參加毒防訓練」、「備置場所人員名冊」及「場所人員知悉或發現疑似有毒品情事時,通報警察機關」等4項法定毒品防制措施。 (相關報導: 1隻病毒干擾台積電78億營收!總裁坦言全廠「迅速癱瘓」的關鍵:非常驚訝、震撼… | 更多文章 )
毒防局副局長吳家安說,除了今天的教育訓練外,109年預訂會再辦理2場次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課程,屆時請業者踴躍參與,公私協力建構健康安全的住宿及休閒娛樂場域。同時呼籲青年學子於暑假期間從事健康的休閒活動,要謹守防毒3不原則:「不」接受來路不明或免費試用菸品、即溶包或飲料;「不」涉足是非場所;「不」食用事先開封的飲料及不讓飲料離開視線;提高自我警覺性,勿因好奇嘗試用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