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 立院今初審通過

立院司法委員會今(16)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審查,首先將立法院正副院長蘇嘉全、蔡其昌所宣誓的「正副議長中立化」入法。圖為立法院長蘇嘉全。(資料照,王德為攝)

立院司法委員會今(16)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審查,首先將立法院正副院長蘇嘉全、蔡其昌所宣誓的「正副議長中立化」入法,並修正投票規則,正副院長選舉將採記名投票,以杜絕賄選情事發生。

國民黨立委多主張,正副議長投票應遵照《憲法》第129條的「無記名投票」原則,不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在質詢時表示,國會自行推選議長,屬於「議事行為」而非「選舉行為」,相關投票辦法,本來就可以由立法機關自行訂定內規。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也擔憂,若國會議長改採記名投票,會影響地方議會也必須討論修法,且記名投票反而助長賄選。但事實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早在今年3月28日就已初審修正《地方制度法》第44條,將地方議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

最後,在朝野無法取得共識情況下,國民黨立委以3票不敵4票,《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1條初審修正通過,正副院長選舉採記名投票互選。 (相關報導: 綠委提「最大黨主持協商」 蘇嘉全:若最大黨是在野黨誰主持? 更多文章

此外,今天司法委員會也初審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立院正副院長應退出政黨活動,不得擔任政黨職務,以維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