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工業革命,生產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然而大量燃燒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導致大氣中的溫室氣體過量,全球暖化造成熱浪、寒流等極端天氣,降低碳排量已不足以趕上氣候變遷演變為氣候危機的速度,為此,聯合國COP26氣候峰會中,各國簽署「格拉斯哥氣候協議」,達成2050年前需完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共識。
邁向零碳臺北,臺北市環保局於110年12月13日預公告「臺北市因應氣候變遷碳中和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期望於2022年臺北市議會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劉銘龍指出,該條例不僅是因應氣候變遷,也是為全球趨勢的轉變做準備。未來,淨零排放的技術日漸成長,隨之而來的商機也會促成產業和城市的轉型,基於市場供應鏈關係,將會列入企業之間的合作評估考量,以及消費者購物時的選擇條件之一。因此,2050年淨零碳排不僅是個目標,也象徵新世代的來臨。
「臺北市因應氣候變遷碳中和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分為總則、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永續環境管理、零碳生活促進、罰則、附則等7章,依減碳落實方向可概分為「智慧零碳建築」、「綠色運輸」以及「全循環零廢棄」三大要點。
台北101大樓減碳有成 獲取碳權使用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銘龍表示,企業要實行減碳,不一定、也不僅是透過種樹或是買綠電來執行,英國碳預算以及日本東京都的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機制都是值得效仿的方式。依自治條例草案規範,119年起,臺北市公有建築與達到一定規模的建築物需要公開揭露建築能源耗用的資訊,政府會對其訂定減碳目標,每年進行碳盤查,核發相對應的「排放配額」,稱之為碳權。以台北101大樓為例,日前配合環保署所推出的「住商部門微型抵換碳權」專案,將大樓停車場的照明燈具汰換為LED燈,推估每年可減少51萬度用電量,10年共可減碳2,718噸,今年成功獲准184公噸的核定排放額度。

公部門拚綠運輸做表率 大眾運輸、外送平台皆需跟進
臺北市政府以公部門為表率積極推動綠色運輸。除了警用機車之外,既有的公務機車應於2023年全面電動化,而公務汽車應於2030年完成綠色運輸轉型。劉銘龍提出,除了警用車、救護車等緊急用運輸,未來公務機車也可嘗試建立共享租借模式,鄰近地區的部門機關不需各別添購車輛,透過預約共享租乘的方式,可將能源利用更為精實化。 (相關報導: 不減碳就課稅!政策拉力、金融推力 淨零轉型邁向共好 | 更多文章 )
市區公車新購車輛也以電動運具為原則,並優先核准使用電動與氫能運具的業者經營。另民眾時常搭乘通勤的計程車、客運,或是物流業、外送平台,也需優先以電動或氫能車輛為主。針對私人騎乘的機車或汽車,除了普設電動車充(換)電系統,也將於停車場擴增電動、氫能車、自行車的專用停車格位,並視電動、氫能車的使用情形擬定停車優惠費率或是購車補助等,鼓勵民眾一同達成綠色運輸全面化的目標。劉銘龍表示,若多數家戶都改為電動車,便能連結成為「儲能電網」減省能源的浪費、預防電能不足,通過網絡系統彼此支援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