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保護安全? 美國華府槍枝止步惹議

除了首都以外,槍枝可在全美流通,引發熱議。(取自推特)

「如果槍枝真如國會議員所言,能讓社會變得更安全、更自由,為什麼他們上班的地方反而不允許帶槍進入呢?」

Politico專欄作家賽茲(Josh Zeitz)

每逢選舉成話題

6月17日,南卡羅來納州第二大城查爾斯頓(Charleston),一名21歲男子走進黑人教堂舉槍掃射,造成牧師與8名信徒喪生。16日,田納西州的查塔諾加(Chattanooga)發生槍擊案,一名阿拉伯裔男子闖入軍營掃射,造成四名陸戰隊員身亡。

 

 

在美國,槍枝管制向來都是爭論不休的問題,背後不但夾雜美國的移民(或殖民)歷史,還有商業利益與政治立場交織其中,更是《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該如何詮釋的陳年憲政問題。

跟台灣一樣,每逢選舉將近,爭議與情緒就會再被撩動一次。

參加2016年共和黨內總統提名初選的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近日明白地說:「如果沒有解除武裝限制(gun free zone),4名優秀的陸戰隊員就會有機會反擊,或者可能從悲劇中存活。」同時角逐提名的聯邦參議員克魯斯(Ted Cruz)也說:「第二修正案讓國家免於暴君統治(Tyranny)。」

爭取共和黨總統提名的川普。(美聯社)
爭取共和黨總統提名的川普。(美聯社)

仍屬有條件開放

實際上,美國確實依照憲法所言,在合理條件下開放槍枝,卻有許多地點不許帶槍進入,其中就包括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如果槍枝真如這些議員所言,能讓社會變得更安全、更自由,為什麼他們上班的地方反而不允許帶槍進入呢?」美國網站Politico專欄作家賽茲(Josh Zeitz)在文中點出整件事情的癥結。

美國禁鎗(網路截圖)
第二憲法修正案確立美國公民可擁有槍枝。(網路截圖)

從全面開放到區域管制

美國建國之初,槍枝並沒有受到管制,民眾被允許攜槍防身,以確保人身安全。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重大案件接連發生,某些地方開始禁止攜帶武器進入,華盛頓特區就慢慢成為最為提倡槍枝開放、卻又不准人攜槍進入的矛盾地區。

1954年3月1日,正當240名眾議員審查移民法案預算時,4名波多黎各建國主義激進份子闖入,對著議員開槍,造成當時35歲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賓利(Alvin Bentley)重傷,緊急送醫才撿回一條性命。

 

 

事發後,眾議院並沒有提出任何槍枝管制的法案,當時的眾議員們相信,議會不應該對公民有任何限制,議院既然由民意組成,就應該屬於全體公民。當時在槍擊案落幕後,美國民眾依然可以自由進出參眾兩院,哪怕爬牆進去都沒人管。

情況在1967年的反戰示威中改變。 (相關報導: 曾為雷根擋子彈 槍枝管制急先鋒辭世 更多文章

當時的美國社會民權高漲,抗議人士不斷衝進國會,要求參眾兩院通過反戰法案,讓美國從越戰中撤軍,兩院權衡利弊後立下新規,不得擅自帶武器進入國會,否則將處5年以下監禁。此外,參眾兩院決定在會期時架設金屬探測門,可疑人士也會被駐衛警要求檢查手提行李,不過,在非會期時,兩院仍是完全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