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逆轉 二審改判魏揚等人有罪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高院28日宣判,認定魏揚(見圖)、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資料照,楊子磊攝)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高院今(28)日宣判,認定魏揚、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全案起於時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103年3月17日主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議時,以極短時間宣稱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超過3個月期限,視為已審查,全案送院會存查,被外界稱為「半分忠」事件。隔日,學生團體衝進立法院議場,影響深遠的「太陽花學運」登場,直到4月10日退場,為期23天。 (相關報導: 新冠肺炎》神比喻普篩像驗孕 醫師:嚷嚷要普篩的人一定沒驗過孕 更多文章

台北地檢署2015年2月10日偵結反服貿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其中323攻占行政院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魏揚等人無罪,另陳建斌等11人觸犯妨害公務等罪遭判刑;檢方及被告分別上訴,高院受理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