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擁有244年的悠久經驗,但和台灣全民直選總統的方式不同,美國在漫長的民主實踐中,發展出獨一無二的間接選舉制度:選舉人團。不過這個制度也常常令人暈頭轉向、搞不懂美國總統到底是怎麼選出來的。風傳媒國際中心整理出關於選舉人票制度的常見問題,一次報你知!
Q1. 何謂「選舉人團」?
選舉人票是專門為選出總統而定的制度。各政黨依據各州自訂方式,先選出多位「選舉人」(Elector)所組成的「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選舉人團再依照全民普選結果選出總統。

所以美國大選當天,我們會看到美國人民興匆匆投票「選總統」。當然他們是在選總統沒錯,但實際上他們選出的應是「選舉人團」。
Q2. 選舉人票有幾張?
美國各州加上首都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選舉人票共有538張。
而各州實際擁有幾張選舉人票,是由該州在參眾兩院的代表人數決定,會對應到各州國會選區,若選區有所增減也會增減相對應的選舉人票。以紐約州為例,該州有27位眾議員和2名參議員,因此共有29張選舉人票。所以538張選舉人票,等同國會100位參議員加上435位眾議員,還有首都華盛頓特區特有的3張選舉人票。
Here's what the Electoral College map would look like if only people w/ EBT cards voted. pic.twitter.com/RyfMiJq5AC
— Howie Carr (@HowieCarrShow) 2016年11月4日
美國憲法規定,各州的眾議員名額是根據每10年一次(上一次是2010年)的人口普查數字決定,依比例得到相對應的選舉人票。但憲法也規定,各州在參議院固定擁有2位席次,眾議院則至少有1位席次,因此各州擁有的最低選舉人票就是3張。
全美選舉人票最多的州是加州,共有55張,算是美國總統大選的最大票倉。不過也有8個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例如地廣人稀的阿拉斯加州。
Q3. 全民普選結果如何換算成選舉人票?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若在一州獲得最高票數,就能拿到該州全部「選舉人票數」,被稱為「勝者全拿」(the winner-take-all)。候選人在全國只要獲得270張選舉人票(538張的一半)就算當選。

不過在美國50州之中,緬因(4票)與內布拉斯加(5票)採「選區計票制」(District system)。在這兩州「聯邦眾議員選區」得票數最多的總統候選人,可以贏得該選區的選舉人票;緬因有2個選區,內布拉斯加有3個。在全州獲得多數選票者,可以再拿下2張參議員選舉人票。
Q4. 選舉人如何選出?具備哪些條件才能當選舉人?
各州推選選舉人的過程都不同,一般是由各政黨提名選舉人,或是直接由各黨委員會投票選出。為了避免「跑票」,通常會選對政黨有優良貢獻的老黨員或資深幹部。

不過美國憲法也規定,聯邦參議員、聯邦眾議員、聯邦或州政府官員,以及曾有過叛亂或其它犯罪的人都不能擔任選舉人。 (相關報導: 拜登攻破喬治亞票倉、收復賓夕法尼亞!36張選舉人票可望入袋,川普優勢已消散無形 | 更多文章 )
Q5. 選舉人可以跑票嗎?
雖然選舉人團是一種「間接選舉制度」(民眾投票選出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投票選出總統),但根據經驗,絕大多數選舉人都會根據普選結果,把票投給多數人支持的候選人。美國憲法或聯邦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如此,但部分州有立法規定,各政黨通常也會要求選舉人必須遵守。如果選舉人不遵守該州普選結果,就會成為「失信選舉人」(faithless elector),如果跑票程度嚴重到改變選舉結果,國會可能會介入。但美國歷史上共出現100多位失信選舉人,所佔比例極小,也從來沒有影響到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