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也BOT,海也BOT」!大雪山、合歡山松雪樓也要BOT了 國家森林遊樂區僅剩太平山、奧萬大未民營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配合國產署2019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招商大會,提出了大雪山和合歡山的BOT案,在其餘自營的國家森林住宿設施,將只剩太平山莊(見圖)與奧萬大楓紅山莊。(取自太平山莊網站)

1995年林務局墾丁森林遊樂區,開啟了第一件BOT案,移轉民營後成為電影《海角七號》「山也BOT,海也BOT」的劇情,如今,林務局擁有國家森林遊樂區,包括合歡山、大雪山等國人重要觀光景點,今年底也準備推動BOT招商,除此之外,林務局目前未在台北市金山南路錦安里的日式宿舍群,在完成古蹟修復後,明年6月也準備推動BOT招商,過去長期仰賴林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經營的森林山莊與日式宿舍陸續釋出後,林務局自營的國家森林住宿設施,將只剩太平山莊與奧萬大楓紅山莊。

早年林務局經營旅遊事業  設職工福利金照顧來台軍人

林務局國家森林遊樂區,是國人重要的旅遊景點,不過,年輕一輩的國人很難想像,林務局在1989年改制為公務機關以前,其實是隸屬於台灣省政府的國營事業,早年在農復會時代,省政府不僅接受美援,成立大雪山林業公司,大規模開採紅檜等高經濟價值高山森林之外,隨著橫貫公路等林業道路的開闢,林務局當時的投資事業,還遍及全省,投資阿里山賓館、墾丁賓館、嘉義竹材工藝廠,在1987年以前,旗下的台林旅遊公司,甚至擁有甲種旅行社執照,和後來的救國團非常類似。

林務局不僅在戰後接收了日治時期「林共濟組合」資產,國府來台後同時也吸收了大量的退役軍人,政府為體諒勞工工資微薄、生活艱難,依據戰時發布的《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公、私營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職工福利金來源除了創立時資本總額的1至5%之外,國營事業每月也提撥營業收入總額0.05-0.15%到福利金專戶,國營事業員工每月薪津也提撥0.5%;除此之外,國營事業下腳料變賣所得的20至40%,也是福利金來源。

根據林務局的年報,林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接收部分「營林共濟組合」敵產,並且從1965年起,接受林務局委託經營阿里山及墾丁賓館餐宿業務。

地處高海拔的阿里山賓館,在冬天必須全面供應熱水、暖氣,但卻得面對熱泵效率低落的問題。(圖/阿里山賓館@facebook)
阿里山賓館建於西元1913年(日據時代大正二年),林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自1965年起接手經營。(資料照,取自阿里山賓館臉書專頁)

林業成夕陽產業 林務局機構轉型解套

根據林務局年報,台灣省林業產業工會聯合會基層工會的會員人數,高達7395人,可謂食指浩繁,林務局職工福利委員會1982年報告指出,該會所投資之阿里山賓館、墾丁賓館、台林旅遊公司、嘉義竹材工藝廠,當年度營業決算阿里山館盈277萬2431元,墾丁館盈為450萬4409元,依規定上繳林務局30%盈餘,提公積金10%,提員工獎勵金10%。

不過,台灣的林業,後來在印尼等國家低價競爭下,逐漸走下坡,1989年林務局正式改制為公務機關,幾年後省政府正式決議停止林業砍伐,林務局所屬機構也逐漸轉型成「包租公」。

20190620-林務局。(擷取自GOOGLE MAP街景地圖)
1989年7月1日,林務局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擷取自GOOGLE MAP街景地圖)

解嚴後取得社團法人資格的救國團,在1993年最早成為林務局國有林地的承租戶,根據林務局年報,在國民黨政府准許下,救國團及教育部共租用林務局轄管立霧、關山、阿里山、巒大等事業區5處為活動基地,合計面積12.9109公頃,年納租金共37萬5595元,但承諾將毋需使用部分交還林務局管理。 (相關報導: 接收日產等同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國營事業職工福委會迄今定位仍模糊不清 更多文章

在此同時,省政府也頒布《台灣省森林遊樂區提供公民營作業要點》,原本最早規劃太平山森林遊樂區仁澤遊樂設施區開放民營,但因無人招標流標,不過,1995年10月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設施區,順利完成民營化,由海景開發得標,繳納當時的權利金為8000萬元,土地設施租金則是每年600多萬。

20190620-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取自交通部觀光局)
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設施區在1995年完成民營化。圖為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一景。(取自交通部觀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