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們快領錢了!滿55歲符合資格「每人44000元津貼入帳」,忘記申請時間就沒了

屏東縣政府推出「老人假牙補助計畫」,符合資格者最高可申請新台幣4萬4,000元補助。(資料照/柯承惠攝)

隨著年齡增長,許多長輩面臨咀嚼功能退化,影響日常飲食品質,進而提高對假牙的依賴需求。為了改善長者進食困難的問題、或是更換已磨損的假牙,屏東縣政府推出「老人假牙補助計畫」,符合資格者最高可申請新台幣4萬4,000元補助。以下將帶您一覽申請條件、補助內容及流程,讓有需要的民眾快速掌握申辦重點。

一、屏東縣一般老人假牙補助

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以上長者。

2、連續設籍滿3年以上,未曾遷出本縣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

3、符合前述資格,經牙科醫師評估需裝置 全口或單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者。

4、未具以下身分資格者: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領有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領有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一般原住民身分。

標準與金額

1、全口活動假牙(上顎及下顎健康牙齒【含】各存3顆以內):最高補助金額3萬元。

2、上顎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含】存3顆以內):最高補助金額1萬5千元。

3、下顎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含】存3顆以內):最高補助金額1萬5千元。

申請方式

1、民眾攜帶身分證、印章至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開立戶籍在籍證明書(需114年度開立之證明)。

2、攜帶上述文件至本縣特約牙科醫療院所,接受牙醫師篩檢、核對申請文件。

3、合作醫療院所擬定診治計畫,送屏東縣牙醫師公會及衛生局審查。

4、衛生局發函通知申請人及合作醫療院所審核結果。

5、申請人持審核通過文件至合作醫療院所裝置假牙(3個月內裝置完成)。

假牙補助診所

(圖/取自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屏東縣一般老人假牙補助特約醫療院所。(圖/取自屏東縣政府衛生局)

二、屏東縣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

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年滿 65 歲以上或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申請者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但假牙維修費不在此限。)

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3、經各級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4、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5、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 50%以上。

標準與金額

一、活動假牙裝置補助: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1、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4萬4,000元。

2、上顎(單上顎)全口活動假牙:2萬2,000元。

3、下顎(單下顎)全口活動假牙:2萬2,000元。

4、上顎(單上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3萬9,000元。

5、下顎(單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3萬9,000元。

6、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3萬3,000元。

7、上顎部分活動假牙:1萬7,000元。

8、下顎部分活動假牙:1萬7,000元。

二、活動假牙維修補助:每年皆可申請,最高補助金額6,600元。

1、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1,100元。

2、假牙添加費/單顆:1,100元。

3、假牙線勾/個:1,100元。

4、假牙硬式襯底/座:3,300元。

申請時間

自每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如該年度經費用罄則提前停止收案。

申請方式

1、攜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至鄉鎮(市)公所開立低收或中低收老人證明書。

2、至本縣任何一家假牙特約醫療院所接受牙醫師篩檢、核對申請文件、擬訂診治計畫書。

3、合作醫療院所擬定診治計畫,送屏東縣牙醫師公會及衛生局審查。

4、衛生局發函通知申請人及合作醫療院所審核結果。

5、申請人持審核通過文件至合作醫療院所裝置假牙(3個月內完成)。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