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們領紅包了!1縣市「發1000元敬老金」每年可領3次,發放資格方式曝光

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落實老人福利政策,苗栗縣政府宣布將於2025年端午節前,發放每人1000元的敬老禮金。(資料照/李艾庭攝)

為弘揚敬老美德並落實老人福利政策,苗栗縣政府宣布將於2025年端午節前,發放每人1000元的敬老禮金,對象為設籍苗栗且符合年齡資格的長者與原住民長者。除了端午節,苗栗的長輩們今年還有春節、重陽節可領,總計可拿到3000元。

1縣市「發1000元敬老金」每年可領3次,發放資格方式曝光

一、發放對象與標準

▪️設籍條件:113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

▪️年齡資格:

一般長者:至114年1月1日(含)前年滿65歲(即民國49年1月1日(含)前出生)。

原住民長者:至114年1月1日(含)前年滿55歲(即民國59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二、發放金額

每人1000元敬老禮金。

三、發放方式與流程

▪️以「匯款」為主,由縣府社會處調閱戶籍資料並建立名冊後,由各鄉鎮市公所通知民眾填寫匯款同意書,提供本人帳戶,不限金融機構,各類專戶帳戶不受理,如年金專戶、勞保專戶等。

▪️若帳戶錯誤、退匯或特殊情形,得改以「現金紅包」方式由里幹事、里長代為發放,並應備妥證明文件與簽收。

▪️死亡、遷出者不予發放,若於名冊確認後死亡,家屬可於發放日起30日內領取現金。

若符合資格卻未於發放期間收到敬老禮金者,應於發放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縣府社會處申請補發。逾期未申請、聯繫不上,或未提供帳戶資料者,將視同自願放棄,不得再申請補發。

苗栗縣政府保留查核權限,若發現不符資格者仍領取禮金,將撤銷資格並依法追繳。若名冊確定後才辦理遷出或不幸辭世者,已發放的禮金則不予追繳。

本計畫由縣府社會處統籌辦理,並由18鄉鎮市公所共同執行。全案完成後,將依各單位與人員的參與情形核予敘獎。縣府也呼籲符合資格的長者及其家屬,務必配合提供正確帳戶資料,以利順利完成發放。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戶籍地公所或縣府社會處。 (相關報導: 不繳國民年金會怎樣?不只沒退休金「5補助全沒了」,超慘下場曝光 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