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台積電條款」鬆綁了!單一成分股30%天花板消失 不讓該賺的錢跑走

金管會宣布放寬ETF的「台積電條款」。(資料照,顏麟宇攝)

目前ETF對於上市櫃單一成分股設有30%上限,被市場俗稱為「台積電條款」,不過金管會今(8)日宣布放寬該限制,從30%擴大至該股票市值占大盤市值的比重。而在台股中,目前也僅有台積電占大盤市值約36%、超過3成,換句話說,ETF以後可將持有的台積電比重提高到36%左右。

證交所修正「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指數成分僅包含國內上市上櫃的股票,其成分股票所占指數市值比重上限得由現行30%提高至該股票占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惟仍應受累計前5大成分比重,不得超過65%之限制。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目前所有台股中,只有台積電市值占大盤比重超過30%,之所以要修改規定,主要在於台積電權重太大,若是維持3成限制不修改,就會造成包括台積電成分的ETF難以完全複製大盤指數,等於讓投資人依照指數該賺的,反而沒辦法如數賺到。

高晶萍指出,金管會2006年時設置30%上限,主要是考量到個股集中度問題,例如美韓也都設下30%限制。但由於被動型、尤其是市值型ETF是複製追蹤大盤指數的表現,因此現在若不放寬就會產生追蹤誤差;不過雖然鬆綁,金管會還是設下有市值占大盤比重的「天花板」。

高晶萍提到,目前有14家投信發行共30檔含有台積電的ETF都可受惠,而最受民眾歡迎之一的「ETF老大哥」0050由於是2003年問世,但30%上限規定是於2006年發布,所以0050本來就不受此限制。

另外,高晶萍也說,這波放寬僅限被動式ETF,主動式ETF與共同基金的上限均仍為10%,金管會暫時不打算開放,未來如有需要,可參考國外相關規範、蒐集各界意見及考量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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