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人妻與丈夫結婚35年,卻在丈夫重病送醫、收到一通電話趕到醫院後,見到一名女子主動處理醫療事務,並在病床前自稱「第二個太太」,這才發現丈夫早已外遇,而且翻出丈夫與小三的對話後,驚見這段婚外情已有近20年,氣得她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丈夫與小三關係逾越一般社交,破壞婚姻圓滿安全,判決連帶賠償正宮40萬元。
丈夫重病才知他有婚外情!人妻氣炸怒告、獲賠40萬
根據判決書,北部一名女子與丈夫阿強(化名)自1990年4月15日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為了家庭和孩子無怨無悔地復出,卻發現阿強竟和林姓女子發展婚外情長達20年。正宮去(2024)年1月翻查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後,才發現丈夫與林女的關係,對話更是多達數百則,只見林女多次在對話中表達愛意,說出「只愛你歐爸」、「最愛你了」等語,還有許多含性暗示語句如「揪懶、吸懶、含懶」、「阿較很燙想爆發」、「怕你被搶走」等。
不僅如此,對話中還有阿強和林女傳送包含性器官影片、以及具性暗示性的露骨對話,例如「我喜歡你內褲裡那隻,比較好把玩還會脹大」、「扁溝弄→放煙火→再扁溝弄→再放煙火」等。正宮也發現,阿強會與林女安排偷情的具體時間與行程,對話中也有提醒要多次避開正宮與阿強女兒、提醒刪除行車紀錄器資料等。
直到去年5月14日,正宮接到小三以阿強的手機撥打電話,通知她因阿強休克緊急送醫、需簽署同意書,正宮到了醫院才發現,林女是陪同送醫者,還自稱為「第二位妻子」,質問對方後,小三竟還當場承認與阿強有20多年如夫妻般生活,並發生多次性行為,氣得正宮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對此,阿強否認與林女友不正當關係、有發生性行為,主張雙方只是談得來的朋友,還辯解與林女認識頂多10年,並非如正宮所說的20年。至於對話記錄的部分,阿強則表示只是和林女說話方式較為親密,而對話記錄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並認為自己這些年來都有盡到家庭責任,反控正宮所請求的百萬元賠償「過高不合比例」。
對此,新北地院審理此案後,認為阿強在與正宮婚姻關係仍存續的情況下,與林女有多次曖昧、性暗示、具體安排見面的對話,而且林女在對話中多次提及正宮及阿強女兒的名字,顯見明知阿強已婚卻仍與對方交往,屬逾越社交範圍行為,也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與幸福」的程度,侵害正宮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構成共同侵權責任。 (相關報導: 科技公司已婚工程師「外遇女下屬」!她被正宮約談竟認:炮友關係而已…她崩潰險輕生 | 更多文章 )
法官審酌阿強經濟條件、退休與財產狀況,以及阿強和小三往來時間長、親密度高,導致正宮精神承受重大痛苦,最終酌定阿強應賠償慰撫金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