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駕駛撞死東海女大生!遭控「故意開車再輾過」…檢依過失致死起訴「1關鍵」建請重判

台中巨業客運撞死一名東海大學女學生,3年前也曾撞死一名女高中生。(圖/記者爆料網)

台中市巨業交通客運去(2024)年月22日晚間撞上行徑路口的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導致1死1傷,其中林姓死者的家屬提告施姓駕駛二次輾壓涉殺人罪。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日前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施男起訴,審酌他有相關前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巨業客運撞死女學生始末

依據檢方起訴書,施男為巨業交通司機,他於去年9月22日晚間9時多,駕駛公車沿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往西方向行駛,至中山路交叉路口時,不慎以車頭撞擊步行穿越行人穿越道的行人林女及王女。

事故造成2人倒地,施男察覺有異下車察看,見王女趴坐於公車右前車門口(離車身最近距離約23公分),受有手臂、膝部擦傷及肩膀、大腿等處開放性傷口等傷害,而林女僅左手部露於右前方車輪後方。

施男為免輾壓林女,上車往前微駛,造成林女左上臂起至右肩、頭、胸部因而受有輾壓傷,致中樞休克死亡。王女見車輛已輾壓到林女,便大呼停車,並指揮施男稍微後退、停車,王女隨即要求車上所有人員下車,並通報警方到場處理。

檢依過失致死起訴、建請重判

對於家屬指控施男二次輾壓林女涉殺人罪,施男在檢方偵辦時否認犯行,並說出「當時看到林女的手在車輪後方才想往前開」、「儘量可不可以閃過」等語。

案經檢警重建現場,發現以強光直接照射車體也未能看得車底下情況,再加上案發當時微雨、天氣、光線不佳,林女及王女最後倒地側路燈未亮,施男於碰撞後,也沒有趴或蹲或退至遠處往車底看等動作,以站立的視角,僅能看見露出公車右前輪後方的狀況。

檢方認為,施男依此判斷林女於公車右前輪後方,為免進一步傷及被害人,因此再往前駕駛,與他所辯尚非全然無據,實難認是於撞擊、下車查看後,上車往前駕駛行為,是基於故意致被害人林女於死的犯意,而涉有殺人犯嫌。 (相關報導: 巨業駕駛撞死東海女大生爆「補一腳油門」!鄉民狂傳「開大車恐怖潛規則」:他們有內規… 更多文章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日前依據證人證詞、行車記錄器、相驗報告等證據,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施男起訴。另外,檢方審酌施男於2013年間,因駕駛公車而有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的前科記錄,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