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終老豁免強制執行 司法院提解方

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毛彥程30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保險法修正草案審查。(顏麟宇攝)

保單強制執行議題今(30)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熱烈討論,多位立委主張保單強執的門檻應該提高、小額終老保險應該豁免執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金管會態度開放、尊重立院共識,但「小額終老」為商品類型,希望有法條上周延正確的名稱。

立院財委會今日審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黃珊珊、羅智強、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彥秀、賴惠員、鍾佳濱、顏寬恒、李坤城、王世堅、林思銘、羅廷瑋、陳培瑜、徐富癸等16位立委出席提問,不分藍綠白一致表達對此議題的關切。

十幾位立委主張小額終老應豁免強制執行

其中在小額終老保險部分,金管會去年6月預告的保險法修正草案明定不得做為強制執行標的,不過,金管會後來送交行政院審查且於今年3月13日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卻是把小額終老排除在豁免之林,輿論質疑政策態度反覆;司法院也在今年3月19日的立法院公聽會公開表態「請金管會再行斟酌」,因司法院與法務部去年7月1日起已按金管會建議,實際執行時,把小額終老排除在外。

絕大多數立委今日質詢時不約而同表達,應把小額終老保險排除在保單強制執行範圍,彭金隆答詢時不斷重申,金管會態度開放,但保險法規定的人身保險商品有四類(壽險、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沒有一個叫做小額終老,小額終老實際上為終身型壽險,希望不要用「小額終老」這個詞,而是能有保險法條文周延正確的名稱。

司法院代表建議引用小額終老商品規範

代表司法院出席今日財委會的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毛彥程受訪時表示,金管會定有「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壽險契約並非自己愛叫小額終老就可以叫小額終老,而是必須在預定危險發生率、預定利率、預定附加費用率、保險給付範圍、繳費期間、投保年齡等等,均符合規範者,才能稱為小額終老保險。而且,符合前述條件的商品,才會被壽險公會明列在公會官網的小額終老保險專區裡頭。

也因如此,毛彥程指出,保險法修正條文可以用符合小額終老保險商品相關規範的壽險契約,類似前述字眼來取代小額終老,以與目前實務狀況銜接

保單強制執行引發龐大民怨,金管會今日提交立法院報告指出,2023與2024年間,壽險公司依執行機關命令扣押的保險契約共123萬件,十幾位立委今日不分黨派一致表達關切,並且認為行政院版本的扣押門檻,金額太低且標準不一。

王世堅主張扣押門檻比照喪葬費定義

立法委員王世堅指出,中小企業與微型企業主1988年起才成為勞工保險的適用對象,此前政府與壽險公司一直鼓吹他們要投保商業保險,當時壽險公司信誓旦旦投保的商品絕對不會被強制執行,現在這些人已經退休,七、八十歲了,若按行政院版本,壽險或年金險的解約金超過5萬多或7萬多,保單就會被扣押,「5萬多、7萬多,你是要叫他跳樓嗎?這些錢3個月、半年,了不起1年就花完了不是嗎?是要製造另外一個社會問題嗎?」 (相關報導: 獨家》合庫金前總座陳美足傳請辭投信董座 更多文章

王世堅說,保單解約金如果沒有超過保險法第107條第2項對於「喪葬費」的定義額度,就不該被強制執行,這數字目前為68.5萬元,「68.5萬元我覺得不為過,買副棺材都要30萬了不是嗎?」

立法委員王世堅30日問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有必要對老人家們千刀萬里追嗎?」(取自國會頻道)
立法委員王世堅30日問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有必要對老人家們千刀萬里追嗎?」(取自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