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即將來臨,政府為減輕納稅人照顧身心失能家屬負擔,無論是聘僱外籍看護、使用長照給付,在申報綜所稅時,附上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減除長照特別扣除額新台幣12萬元,全台皆可申請。
2025年綜合所得稅,符合條件少繳12萬
花蓮縣衛生局今(28)日發布訊息提醒,民眾若家中有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親人,別錯過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機會。只要符合資格,每人每年最高可享有12萬元的扣除額,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稅務壓力。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因應近年來人口結構改變,少子化及人口老化日趨嚴重,為減輕家庭養育子女及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政府自108年度起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以協助照顧者減輕租稅負擔。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
適用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列報扶養的親屬,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需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且未符合排富條款者,全台皆可申報。
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即適用申報:
1、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例如透過合法仲介,聘用移工照顧失能者)。
2、自行照顧失能親人者(在家自行照顧,未聘請看護)。
3、失能等級為2至8級,且使用長照服務者(例如接受居家照顧、日間照顧等政府補助的服務)。
4、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達全年90日以上者(如安養中心、護理之家等機構)。
長照扣除額排除對象
長照扣除額是希望協助中低所得的家庭,而非全部,所以設有排富條款。
1、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達20%以上者(含20%、30%、40%稅率級距)
2、股利採28%單一稅率課稅計算者
3、基本所得額超過門檻金額
任一條件者,無法申報長照扣除額。
花蓮縣衛生局呼籲,報稅在即,符合資格的民眾不要錯失機會,報稅前先行檢視自己或家人的資格,確認是否可以申報長照扣除額。相關資訊可至國稅局「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查詢,或撥國稅局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及長照專線1966洽詢。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應備文件一圖看懂
財政部指出,如果實際聘僱外籍看護的被看護者,就要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在家自行照護的身心失能者,要附課稅年度取得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有效期限內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等文件。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