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期全國房屋稅開徵 多元繳納真方便

114年期全國房屋稅開徵。(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表示,114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間為本(114)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2日(星期一)】,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

該部說明,本年期房屋稅繳款書,近日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郵寄納稅義務人,如未接獲繳款書,可於繳納期限前向稅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該部提醒,已約定以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間截止日,也就是6月2日這一天的帳戶內須預留足額之存款,以備提兌繳稅。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繳稅服務之行動支付業者、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APP繳納稅款,免出門即可完成繳稅。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亦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各項繳稅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閱「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該部叮嚀,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14年6月5日24時前,惟於114年6月3日至114年6月5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相關報導: 91萬有殼族記得申請!房屋稅2.0條件放寬,稅務局教1招「省下4倍稅金」 更多文章

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詢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