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雙吳罷免案涉偽造文書,檢調上周聲押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未果,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下午1時許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
在野陣營4月26日將舉行反綠共戰獨裁遊行,北院今(25)日裁定黃呂錦茹羈押禁見,加上檢調昨24日在宜蘭偵辦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罷免涉偽造文書,今晨聲押國民黨3名黨工獲法院裁准,勢必為26日遊行增加不少變數。台北市警方已加派人馬密切注意,嚴陣以待。
台北地方法院上周認為黃呂錦茹無證據涉案,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院合議庭24日審閱卷證後,認為黃呂錦茹有相當程度參與,故北檢抗告有理由,將全案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北院: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的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因認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黃呂錦茹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
北院表示,經斟酌比例原則,認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的順利進行,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科技監控等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認有羈押的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檢署偵辦綠委不實罷免提議書案,17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北院審理後,認為初文卿、姚富文涉犯偽造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之虞,裁定自4月19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黃呂錦茹、曾繁川則犯嫌不足,裁定駁回,2人當庭釋放。
檢察官對黃呂錦茹部分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根據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證,罷免提議人名冊、罷免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呈現黃呂錦茹對此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黃呂錦茹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相關報導: 政院中辦沒錢到不給公務員水喝?莊競程筆戰嗆一句 網炸鍋:都流用到大罷免嗎 | 更多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