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麥寮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女子病發時,竟失控持剪刀朝著母親與姊姊狂刺,結果造成2人雙雙身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於執行前監護5年。許女不滿判決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思覺失調症女子持剪刀弒母姊!判刑14年定讞
判決指出,近60歲的許女罹患情感性思覺失調症,領有中度身心障礙卡,急性發作時會出現聽幻覺、被害妄想的症狀,不過許女仍有定期就醫、服藥,還找到一份停車場管理員的工作,與母親、姊姊同住雲林縣麥寮鄉。不料,許女2023年7月14日晚間突然發作,從車上取出剪刀,回到臥室持以刺向熟睡中的母親與姊姊,雙方爆發拉扯,許女母親、姊姊因身中多處剪刀穿刺傷,失血過多不治。
許女犯案後,還將2具屍體拖入房間內,並換下身上沾染血跡的衣物後離家,直到許女的妹妹隔日凌晨5點半返家後發現母親與姊姊的屍體後,嚇得趕緊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並在上午8時許循線在橋邊逮捕許女到案。
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審理時,許女坦承犯行,表示當晚跟著母親、姊姊入睡時感應到大姊身上住著魔教總教主,並說出「感應到這個魔教總教主已經傷害並吃了世界上很多人的靈到肚子裡」「如果今天晚上沒有解決這個總教主,世界上會有很多人遭受祂的傷害,而且媽媽身上也有被邪靈入侵,我希望能夠為眾生做一點事情」、「如果不殺死她們會死更多人」等語。
一審認定許女行為時精神障礙疾病急性發作,考量她數十年來受身心疾病所困,沒有刑事前案紀錄,家庭支持功能良好,與母親、姊姊相依為命,盡心盡力陪伴家人,但因病情急轉直下,曾因自殘被強制送醫,出院短短數天後即鑄下大錯。一審審酌醫療鑑定、檢察官與許女家屬意見及處遇治療,依2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許女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或適當方式監護5年。 (相關報導: 鶯歌住宅大火燒死母女!屋主疑借錢遭拒還被罵「沒路用的人」…縱火還喊冤:回家是為救人 | 更多文章 )
許女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仍維持原判。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量刑妥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