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立法院前院長游錫堃助理涉嫌向中國洩露機敏資訊,觸犯《國家安全法》一案,民進黨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陳冠廷今(2)日嚴正表示,該事件再度突顯我國在處理敏感資訊上所面臨的結構性風險。他指出,國會作為審查國防、外交與機密預算的重要場域,相關助理與研究人員卻未被納入正式的安全審查體系,形同國安防線上的破口。
陳冠廷強調,早在上個會期便多次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國防部與調查局,並於《Taipei Times》發表公開投書,呼籲建立「安全許可制度」(Security Clearance)與落實「Need to Know」原則。他認為,國安制度的設計不能僅仰賴人員的自律,而是應該制度化地評估風險、分級授權,並確保每一位接觸敏感資訊的人員都經過審慎的背景調查與適任評估。
為回應這項國安迫切需求,陳冠廷已提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4條的具體修正案,明確要求中央政府應責成所屬機關建置安全許可與背景審查制度,未來凡涉及外交、國防、資安等敏感領域的人員,無論其是否為正式公職,都應依據實際業務內容與接觸資訊的敏感程度,給予相對應的許可層級。此外,他也強調,即使擁有安全許可,資訊的存取仍應以職務需要(need-to-know)為限,確保資訊的傳遞受到嚴格控管,避免授權過度或資訊外洩。
除了法制面,陳冠廷亦呼籲中央機關應同步強化資訊安全與保密訓練機制,透過定期教育與風險意識提升,減少因人為疏忽導致的機密外洩風險。他表示:「我們不只是要補破網,更要重新架構一張足以應對混合戰與灰色地帶威脅的資訊安全防護網。」 (相關報導: 台積電不只投資1000億美元?川普對等關稅前「加碼金額」曝光:魏哲家很精明 | 更多文章 )
陳冠廷最後強調,安全許可機制早在美、英、日等民主國家制度行之有年,可以直接參考援用相關制度。他呼籲行政院與各黨立法院黨團正視此案的警訊,跨部會攜手推動法制修正與執行規劃,讓台灣在面對資訊戰與滲透風險日益嚴峻的國際環境中,能有更完整、系統性的防禦能力,守護民主安全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