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民朋友注意了!想在陽臺加裝門窗,除了考量防風擋雨和隱私,更要留意是否符合法規,否則可能面臨違建拆除的命運。北市建管處指出,市面上標榜符合政府標準的門窗產品琳瑯滿目,但民眾在裝設前,務必先了解臺北市的違章建築處理規定,以免花錢又受罰。
根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十條,2006年1月1日前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只要陽臺加窗或一樓加裝門窗,沒有超出外牆或陽臺欄杆,且外牆沒有拆除,建管處會拍照列管。
但建管處也強調,拍照列管不代表完全合法,若影響公共安全或通行,仍會面臨拆除。
若您的建物是2006年1月1日後才領有建造執照,陽臺加窗的限制就更嚴格了!由於這類陽臺不計入建蔽率和容積率,因此加裝任何門窗,都可能被視為違建而遭到拆除。
許多民眾喜歡在陽臺安裝電動百葉窗,建管處提醒,這類產品也有相關規範。2005年底前建照,外牆未拆除,加裝固定式或軌道式百葉窗,拍照列管;2006年後建照,百葉窗透空率需達70%以上,且面臨道路或基地內通路,需保留至少一處有效開口。 (相關報導: 清潔紗窗不必拆下來用水狂沖!內行用1樣便宜好物「省力又快速」,陳年髒汙一抹乾淨如新 | 更多文章 )
建管處提醒民眾,別讓一時的美觀和方便,換來後續的麻煩。若對陽臺裝修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999市民熱線(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435,向建管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