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每年約有2至3千名兒童確診為發展遲緩,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台北市社會局推動早期療育補助,提供設籍台北市的0至18歲發展遲緩兒童申請。今年補助範圍擴大,6至18歲的兒童加碼1000元,將根據家庭收入狀況,獲得每月4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補助金額,持續滿足弱勢家庭在延續療育上的需求。
政府補助加碼!符合資格「每月發6000元入帳」,最長連領18年
社會局表示,隨著雙薪家庭的普遍,若家庭成員有發展遲緩狀況,會對家庭帶來較大負擔。早期療育補助針對0至6歲的兒童提供,符合條件者可用於醫療或訓練,原有補助額度為非低收入戶每月最高3000元,低收入戶為5000元。從2023年起,補助額分別調升為4000元及6000元,過去兩年有超過7萬人次受益。
此外,社會局指出,療育需求不隨年齡增長而停止。為了繼續支持有需要的弱勢兒童,2021年起,6至18歲的療育訓練費用被納入補助範圍,並在今年進一步提高低收入戶的補助額度至每月6000元,其他弱勢群體如中低收入戶、罕見疾病兒童等則可獲得每月4000元的補助。
社會局長姚淑文強調,這項補助計畫不僅是為了幫助處於過渡期的孩子,也希望能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這些兒童能在新的學習階段獲得充分的支持,順利融入校園生活。
台北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申請資格
設籍台北市且已通報本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2、已達就學年齡,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前項所稱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兒童,指持有衛生福利部輔導設置聯合評估中心或地方政府認可之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有效期間依報告書有效期限認定之)或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證明書(有效期間自開立日期起算一年內為有效)者;所稱身心障礙兒童係指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者。
台北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金額
交通補助費與療育訓練費合併計算,一般戶(含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6,000元。
台北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項目
1.交通補助費:補助對象至衛生福利部公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服務單位彙整表」所列療育單位,進行下列健保給付補助之早期療育項目時,其衍生之交通費用:
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
2.療育訓練費:
(1)補助對象至衛生福利部公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服務單位彙整表」所列療育單位,進行下列健保不給付之早期療育項目所生費用:
音樂療育訓練、戲劇療育訓練、遊戲療育訓練、舞蹈療育訓練、藝術療育訓練、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
(2)補助對象至衛生福利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可之早期療育機構及身心障礙機構進行下列早期療育項目所生費用: (相關報導: 沒工作不繳國保一樣有退休金!勞保局「每月發逾4000元」,符合條件連續領10年 | 更多文章 )
感覺統合、認知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