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局清潔隊在清運資源回收物時,發現車斗內突然冒出濃煙。清潔隊員立即將回收物倒出並通知消防隊協助滅火。回顧2月16日,當一輛垃圾車前往焚化廠傾倒垃圾時,發現尾斗疑似冒煙,隨即將部分垃圾卸出,並發現其中有未完全燃燒的紙錢。幸運的是,兩起事件均迅速處理,並未造成車輛、清潔隊員或焚化廠設備的損害。
「5大類危險物品」千萬別直接丟回收車!
環保局指出,自1月24日南區焚化廠發生火災後,已加強清潔隊員的警覺性,並持續提醒市民要做好資源回收分類。特別是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香灰餘燼、鋰電池、行動電源、滅火器和瓦斯桶等五大類危險物品,若隨意丟入垃圾車,經過擠壓可能會產生火花,甚至引發氣爆或燃燒,造成民眾、清潔隊員傷害或設備損壞,需格外小心。
環保局也提醒市民,這五類危險物品的正確處理方式如下:
1、高壓瓶罐
如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這些含有易燃氣體的物品,遇高溫或壓縮時易爆,應將其內容物排出後,交給資源回收車。

2、食用性粉狀物
如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這些粉狀物遇高溫可能引發塵爆燃燒,應加水後視為廚餘處理。
3、金紙或香灰餘燼
確保餘燼完全熄火後,澆水並裝袋後丟入垃圾車。
4、鋰電池
含鋰電池的行動電源在擠壓下易燃燒,應單獨交給資源回收車或便利商店進行回收。

5、滅火器及瓦斯桶
應透過逆向回收管道,交給原購買店家回收再利用。
環保局強調,在丟棄這些物品之前,市民必須仔細檢查並確認妥善處理,並依據不同物品分別交給垃圾車、資源回收車或進行逆向回收。若未分類妥當而丟入垃圾車,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處以1200至6000元罰鍰。呼籲大家共同維護環境安全。
資料來源:《高雄市環保局》 (相關報導: 雨天晾衣不用除濕機!內行推1必備家電更好用「快速乾爽無霉味」:很省電用10年沒壞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