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單信封「含1材質」不能直接丟回收!環保局給正解:少1動作罰6000元

民眾平時收到帳單的信封在丟棄時若未確實分類,恐遭罰款1200元至6000元。(示意圖/Pixabay)

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廣電子帳單鼓勵民眾減少紙張使用,但仍有許多長輩和習慣收紙本帳單的民眾,每個月仍會收到銀行、電信等機構寄來的帳單信封。近日有民眾好奇,「這些帳單信封究竟應該丟入回收桶還是一般垃圾?」對此,環保局提醒,帳單信封的分類方式與材質有關,若未確實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帳單信封該如何分類?

根據環保網站「回收大百科」中的內容指出,帳單信封因材質單純,處理成本相對較低,因此回收價值高。然而,並非所有帳單信封都能直接投入紙類回收,而是須依其材質來分類,其中「塑膠膜信封(BOPP材質)」應當作一般垃圾處理,不可回收,而「紙類信封」則可以投入紙類回收,但需先將塑膠膜部分撕除,確保不混入異材質。

對此,台中市環保局進一步補充,民眾在丟棄一般廢紙前,應先去除任何塑膠包裝、外封膜、釘書針、膠帶或塑膠線圈,而報紙、牛皮紙與白紙等不同類別的紙張,應分別綁好再交由回收單位處理,以提高回收效率。

未確實分類最高可罰6000元

台中市環保局提醒,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若未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將面臨12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款,因此,民眾應養成分類習慣,避免因小失大。 (相關報導: 雨衣、雨傘怎麼丟?輕便雨衣跟一般雨衣不一樣!環保局曝正確回收方式「一不小心6000就沒了」 更多文章

台中市環保單位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電子帳單,透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接收繳費通知,不僅可減少紙張浪費,也能降低垃圾處理成本,既方便又能響應節能減碳,為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