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在使用過程中相較一般家電能有效減少能源消耗,對環境保護有益。政府近年來也不斷提倡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若民眾於114年6月14日前購買符合經濟部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等,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新台幣2000元。
購買節能家電無法領補助!國稅局曝忘做1件事,2000元現金領不到
不過,國稅局也提醒,申請期限(以發票或收據為準)須在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將不得申請。
國稅局指出,近期民眾因逾期而錯失申請購買節能電器退稅之權,國稅局舉例,A於113年7月12日購買符合規定之冷暖氣機,並取得統一發票,其誤會僅需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於114年6月14日活動期限申請退稅即可,不過,其於申請時才被告知已過6個月期限。
國稅局說明,「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期間之末日為周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國稅局舉例,以上述A之例子,於113年7月12日購買符合規定之家電,並取得統一發票,其申請期限應自該購買日之次日(即113年7月13日)起算6個月,即114年1月12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不過,因該日適逢周日,最遲應於114年1月13日以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財政部》 (相關報導: 不是電熱毯、空調暖氣!內行推1溫暖神器,大讚:比電暖器省電、十幾年用不壞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