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喧騰一時,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因該案及政治獻金案至今仍被羈押禁見。京華城案中涉行賄罪的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集團總部法務經理陳俊源因認罪而獲緩起訴處分;北檢將朱亞虎、陳俊源、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人員陳佳敏部分依職權向台灣高等檢察署送再議,高檢署經審查後認為一審偵查完備,24日駁回再議確定。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益侵占、背信、圖利、等罪起訴前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其餘起訴被告包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台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人。 (相關報導: 林岱樺政治獻金高過陳其邁!逾5000萬「市長初選銀彈」 宗教團體金流有灰色地帶 | 更多文章 )
檢方查出沈慶京透過朱亞虎、陳俊源,以政治獻金名義,行賄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210萬元。由於朱、陳認罪,予以緩起訴處分,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各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與120萬元。另外,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王尊侃、陳佳敏、木可公關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等5人,檢方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