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錢記得申請!「最高8萬元津貼入帳」45歲以下符合條件都能領、忘記就浪費了

高市青年局推出「青年創業補助實施計畫」,其中「一般型」補助對象為設立年期較短、營業額較小之事業,不限產業別,最高補助新台幣8萬元。。(資料照/柯承惠攝)

為協助青年創業,高市青年局去年推出「高雄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業補助實施計畫」,補助類型分為「一般型」與「競爭型」。青年局表示,「一般型」與「競爭型」補助,分別針對初創企業與成長期事業提供資金支持。其中「一般型」補助對象為設立年期較短、營業額較小之事業,不限產業別,將於3月31日受理申請,補貼項目包含營業設備、租金及行銷方案,最高補助新台幣8萬元。

114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業補助實施計畫(一般型)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公司、商業或已辦理稅籍登記之青創事業,得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設立登記於本市。 

(二)設立登記於111年2月17日至114年2月16日之間。  

(三)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以下。 

(四)前1年度營業額未達500萬元(未滿1年者依比例計算)。 

(五)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至少1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

(七) 非屬特殊娛樂業。

創業輔導相關課程學習時數可至線上課程平台「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取得。

申請時間

114年3月31日至114年4月11日。

資金額度

每案最高補助8萬元,補助計畫期間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共計4個月。 

(一)營業場所租金 

1. 補助比例最高70%,每月最高補助2萬元。 

2. 營業場所之所有人或出租人為申請事業之代表人或負責人、其配偶或前兩者之二親等內直系親屬(含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或其所營事業者,不予補助。 

(二)營業用生財器具 

1. 補助比例最高70%,品項單價不得低於1萬元 。 

2. 僅限計畫補助期間內新購之生財器具,且應與主要營業項目具直接相關性。 

3. 事務性、裝潢性或消耗性材料設備器具不予補助。  

(三)業務行銷費 

1. 補助比例最高70%。 

2. 僅限計畫補助期間內網際網路廣告、社群媒體廣告、關鍵字廣告、搜尋引擎優化、部落客行銷、實體看板或招牌廣告、電視或廣播媒體廣告、電視牆廣告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廣告、官網建置或優化、行銷宣傳影片製作。 

申請方式

限臨櫃受理,不得以郵寄申請,每人限送1件(送件人不限負責人),受理時間為一般上班日。

受理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鳳山行政中心前棟2F-青年局) 

應備文件 

(一)申請暨計畫書1份。 

(二)代表人或負責人身分證影本1份及近1個月戶籍謄本1份。 

(三)代表人或負責人已參加1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之證明文件。 

(四) 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本局主辦之競賽獲有獎項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 申請項目相關文件: 

1. 營業場所租賃契約(未申請此項者免附)。 

2. 營業用生財器具報價單(須蓋有銷售廠商公司發票章或大小章,未申請此項者免附)。 

3. 業務行銷費報價單或合約書(須蓋有委託廠商公司發票章或大小章,未申請此項者免附)。 

(六) 列印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最新資料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籍登記資料查詢最新資料。 

(七) 前一年度營業稅報稅資料影本(401、403表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 

(八) 具營業事實切結書。 

(九) 同意、聲明及承諾書。 

(十)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十一)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附)。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