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無論是上廁所、擦嘴巴、擰鼻涕,甚至清潔小範圍髒汙,都離不開它的存在。特別是抽取式衛生紙,因為使用方便,幾乎家家戶戶都會準備。然而,當一包衛生紙用完後,剩下的塑膠袋你是否曾經思考過,包裝應該如何正確丟棄?許多人習慣性地將包裝直接丟入一般垃圾,認為這類塑膠材質無法回收,但事實上,這種包裝袋通常屬於「可回收塑膠」,千萬別丟入一般垃圾!
衛生紙塑膠袋丟回收還垃圾?環保局曝正確答案
首先,衛生紙屬於一次性使用品,因為受到污染(如油漬、血水等)且材質較為細緻,無法再生利用,因此不屬於回收範圍。它應該直接丟入一般垃圾桶處理,避免混入可回收物品中。至於外包裝的塑膠袋,若為單一材質且無污染,能透光並未與其他材料結合,則屬於可回收物。但如果塑膠袋含有金屬箔層或油漬等污染物,則無法回收。
此外,根據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塑膠袋回收做環保大家都知道,但正確回收方法卻常常被忽視。很多人會問,路邊攤買水煎包的外包裝塑膠袋能回收嗎?洋芋片的包裝袋能回收嗎?還有洗衣精的補充包包裝袋能回收嗎?如果以上的問題你都答「對」,那可就錯囉!
根據環保局指出,市面上使用塑膠袋的商品種類繁多,但並非所有塑膠袋都能回收。只有單一材質且乾淨的塑膠袋屬於資源回收項目。如果塑膠袋與其他材質貼合,例如洋芋片的包裝袋內層有鋁箔、洗衣精包裝袋為複合材質等,這些都無法回收。此外,若塑膠袋上有油漬、血水或其他污染物,這些「不乾淨」的塑膠袋也不屬於可回收物,應丟入一般垃圾袋處理。
為了正確回收塑膠袋,環保局提供三個簡單步驟:首先,檢查塑膠袋是否能透光,只有透光的袋子能回收;其次,檢查袋子內部是否有鋁箔或背膠貼合,這些不能回收;最後,確保塑膠袋乾淨,無油漬、血水等污染物。回收後的塑膠袋會進行降級回收,轉化為工具箱、花盆等非食品接觸物品。環保局也提醒,民眾應減少塑膠袋使用,外出時盡量攜帶環保袋,若使用塑膠袋,則要正確回收,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特別提醒大家,請確實做好資源回收分類,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回收大百科》、《台北市政府環保局》 (相關報導: 瓦斯罐千萬別直接丟回收車!環保局曝正確處理方式,丟錯恐重罰6000元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