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加碼發錢!租屋族符合條件「每月領8000元津貼」,1類人不用申請直接入帳

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延長辦理至115年,民眾可領到2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補助。(資料照/李艾庭攝)

租屋族記得申請!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延長辦理至115年,且114年及115年租金補貼戶數提升至75萬戶。租屋補助的金額依各縣市不同標準,以及民眾的身分資格做核定,可領到2000元到8000元不等,以下整理申請資格、申請條件、申請方式等資訊一次看。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注意事項

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延長辦理期程至115年,114年及115年補貼戶數提升至75萬戶,並修正中央及地方分工業務內容,以簡化審查流程。

1、隨到隨辦、隨辦隨領

2、舊戶直接延續補貼,不用重新申請

3、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學生租屋族群也可申請

4、不需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

5、放寬房屋認定條件

6、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

7、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

租屋補助。(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圖/取自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已成年。

2、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

(1)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2)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

(二)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

(三)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租賃房屋所在地中央及直轄市社政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費三倍。

(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

2、申請人承租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社會住宅,經切結接受租金補貼之日起,自願放棄接受社會住宅租金補助。

3、家庭成員同時為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申請人外之其他家庭成員。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金額

補貼金額依地區不同,每月2000至8000元不等。以台北市為例,第一級8000元、第二級5000元、第三級3000元;租金較低的縣市如台東縣、雲林縣、連江縣等,則為3600元、3200元、2000元。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補貼額度。(圖/內政部官網)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補貼額度。(圖/內政部官網)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加碼補貼

1、單身青年(成年未達40歲單身)

2、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

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4、經濟弱勢(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5、社會弱勢為(包含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等)

金額加碼計算方式為「補貼金額上限×倍數」,例如台北市第一級補貼8000元、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加碼1.8倍,每月可領8000*1.8=14400元,一年可獲得17.28萬元補助。

租屋補助2。(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加碼。(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3。(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加碼。(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4。(圖/取自內政部)
租屋補助加碼。(圖/取自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方式

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

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

3、臨櫃申請

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

(1)112-113年度核定戶且於113年8月至12月間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或

(2)113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申請,並經審查合格,系統也會直接帶入,無須再申請,但因舊案帶入作業及審查需要時間,114年的租金補貼可能會有較晚入帳的情況。

租金補貼申請應備文件

1、租屋補助申請書

2、租賃契約影本

3、銀行郵局存摺

4、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