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 趙藤雄:被迫給錢 我無罪

合宜住宅弊案開庭,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在庭上辯稱自己是受害者,因為不敢得罪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才掏錢出來。(資料照,吳逸驊攝)

台北地院審理合宜住宅弊案,上午首度傳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副總魏春雄及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密友陳麗玲3人出庭,趙矢口否認涉犯罪行,強調自己不敢得罪葉才掏錢出來,是本案的受害者。

趙藤雄今(25)日上午在律師的陪同下現身北院,他在庭上辯稱自己無罪,「沒有期約,沒有行賄,我是受害者,不是受益者」。趙藤雄強調,他是因為不敢得罪葉世文,深怕承攬的建案受影響,所以才被迫給錢,而且都是從自己口袋掏出來的。

除了頻頻喊冤,趙藤雄還花了近20分鐘的時間,細數自己對於政府重大工程所做出的「貢獻」,包括在遠雄大巨蛋、桃園航空城、八德合宜住宅及苗栗健康園區等重大開發案中,造就逾10萬個工作機會,極力和貪汙撇清關係。

趙藤雄供稱,2011年林口A7建案簽約後,他給了葉世文400萬,但對方欲求不滿,他又給了100萬;八德合宜住宅案,葉世文又向他索賄2600萬,最後僅付了1600萬,他痛批葉「太過份了」。

至於魏春雄與陳麗玲同樣堅不認罪,魏表示自己是聽命行事,批評檢方先射箭再畫靶,法官於庭末諭知10月27日再開庭。而在趙藤雄出庭後,多名護樹人士蜂擁而上,手持標語並大喊「老樹殺手趙藤雄」,趙隨即不發一語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