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拒付核四廠一號、二號機得標廠商榮電公司委託的下包廠商鋐原公司有關「核島區電氣安裝工程」款項,鋐原揚言拆走核島區相關設備、材料,台電公司以無辜者姿態宣稱事先不知榮電會倒閉,台電在和榮電解約後就不曾和下包廠商協調,但實際上,台電公司明顯說謊,且有誆騙鋐原等下包商先行施工,之後又不認帳之嫌。
當時的台電龍門施工處處長邱德成等相關人員在榮電宣告倒閉後,明知台電委託付款的兆豐銀行也寄出存證信函拒絕付款給榮電和鋐原,台電仍於2012年11月16日和鋐原等廠商召開「核島電氣安裝工程契約終足後檢驗文件檢討」會議,會中台電承諾要相關廠商在完成檢驗作業後提出估價單,台電將協調鋐原等5家公司領款。
鋐原等下包商負責施作的核四廠一號、二號機電氣安裝工程,屬於核四廠的核心工程,鋐原等廠商主要施工的部分,包括反應爐所在的電纜線相關鋪設工程,包括導線管、纜線支架、電纜托網、膨脹螺栓或地腳螺栓施工、Cable Tray連接片安裝等,台電內部人士指出,一旦廠商堅持在台電未支付款項下將其已施工的材料取走,整個核四廠的核心工程恐將全毀,亦無封存、維修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