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解除限制出境,趙藤雄踢鐵板

趙藤雄向法院聲請解除出境管制遭駁回。(資料照,吳逸驊攝)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行賄案日前被判緩刑,須繳交2億元給國庫、不用入監;趙藤雄進一步打算要解除限制出境、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管制,卻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等人涉及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個月25日宣判,趙藤雄被判2年徒刑,緩刑5年,收受賄款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則判21年。趙藤雄日前以「已判決定讞」為理由,向高院聲請,希望能解除他限制出境,以及向轄區派出所報到的命令,但卻被駁回。 (相關報導: 趙藤雄交2億元免入監,柯文哲感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更多文章

同案被告中,趙藤雄的外甥、前遠雄副總魏春雄(被判1年10個月、緩刑5年,要繳交國庫1億元),以及同案另一被告、擔任白手套的北科大退休教授蔡仁惠,也都向高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但也同樣都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