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河市案,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25日在臉書po文澄清並無圖利日勝生集團,在聯開案進行過程中,他也不斷爭取權益與進行查弊、防弊工作,也曾要求市府「嚴格把關」日勝生的其他聯開案。郝龍斌指出,此案過去曾經監察院調查,主辦委員之一即為柯市府廉政委員馬以工,當時監察院也認定前副市長林崇一並無違法,因此彈劾案未成立。
郝龍斌發文指出,美河市聯開案係2001年12月18日簽約,據他了解,在他上任前的2006年底,就已開始進行權益談判工作,原本日勝生所送建議分配比例大約為17:83,他將比例拉高到30:70左右來進行談判協商。
郝龍斌說,林崇一為爭取較高的市府權益,曾數次退文要求繼續談判,捷運局聯開處和日勝生經過數月談判,最後日勝生同意提高,捷運局才予簽呈同意。
郝龍斌說,2007年間,北市府曾懷疑日勝生疑似有財報不實等違法情事,他曾要求政風處調查,並主動移請調查局接續調查,但最後市調處及地檢署分別簽結或做成不起訴處分。
郝龍斌說,近幾年由於房地產市場飆漲,監察院調查後提出多項檢討意見,他認為聯開權益分配、鑑價制度已實施十數年,確有不合時宜或簡略之處,應依監察院意見大幅修正,因此,他除了大幅提高層級與跨局處參與外,也將鑑價制度做嚴謹的要求,並多次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進行各項防弊措施。
郝龍斌說,他完全同意地價上漲的利益不可均歸於日勝生,因此才會要求重新鑑價,最後鑑價結果認定日勝生應返還台北市約76.98億元,他在律師建議下,強烈要求日勝生需同意透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返還相關利益。
郝龍斌說,由於日勝生主動提請仲裁,市府也在法務局建議下,指定國內民法及仲裁界權威學者、政大法律系教授黃立擔任仲裁人,而依據《仲裁法》,日勝生得自行指定其仲裁人,主任仲裁人羅明通則是由雙方選出的仲裁人共同推選出。
郝龍斌說,此案經監察院調查後,市府與日勝生重新爭取權益期間,對於日勝生其他進行中之案子,他即指示都要採「嚴格把關」的方式處理,包括大橋頭聯開案及南港機廠聯開案。
郝龍斌說,他認為市政是延續的,此案目前正在仲裁程序中,他支持柯市府積極透過仲裁程序,要求日勝生返還新鑑價結果之市府利益。